新乡市花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机构:开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情况:
公司简介:
花溪科技系农业机械装备制造商,主要从事打捆机、玉米割台等农业机械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主要产品包括打捆机和玉米割台等。
花溪科技原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为孟凡伟,直接持有公司25,434,600股股份,间接持有公司14,000股股份。根据新乡同盟医院出具的《居民死亡医学证明书》,发行人原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孟凡伟于2022年8月17日去世。
孟凡伟逝世前,直接持有公司25,434,600股股份,间接持有公司14,000股股份,李树秀直接持有公司2,000,000股股份,均为孟凡伟与其配偶李树秀的夫妻共有财产,共计直接持有公司总股本64.52%的股份,间接持有公司0.03%股份。直接持股中,属于孟凡伟被继承遗产的公司股份为13,717,300股,属于李树秀的公司股份为13,717,300股,分别占公司总股本的32.26%;间接持股中,属于孟凡伟被继承遗产的公司股份为7,000股,属于李树秀的公司股份为7,000股,分别占公司总股本的0.015%。
根据河南省获嘉县公证处出具的豫新获证内民字第332号《公证书》、河南省获嘉县公证处出具的豫新获证内民字第333号《公证书》,上述股份经夫妻共有财产分割和继承后,孟家毅直接持有公司12,717,30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29.91%,间接持有公司14,00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0.03%;李树秀直接持有公司14,717,30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34.61%。
2022年10月13日,孟家毅与李树秀签署《表决权委托协议》,李树秀委托孟家毅行使其持有的公司14,717,300股股份所对应的表决权。
孟家毅直接持有公司12,717,30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29.91%,受托行使李树秀直接持有的公司14,717,300股股份所对应的表决权,合计拥有公司27,434,600股股份的表决权,占公司总表决权的64.52%,系公司控股股东;孟家毅和李树秀系母子关系,且持股均超过5%以上,根据实质重于形式原则,同时基于从严把握和审慎认定的原则,认定孟家毅及李树秀为公司实际控制人。
花溪科技2023年3月16日披露的招股书显示,公司本次初始发行的股票数量为1,400万股;本次发行公司及主承销商选择采取超额配售选择权,超额配售选择权发行的股票数量约占本次发行股票数量的15%,若全额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本次发行的股票数量为1,610万股。拟募集资金10,500.00万元,用于年产5,000台农业收获机械智能升级改扩建项目、补充流动资金。
花溪科技2023年3月16日披露的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发行公告显示,若本次发行成功,超额配售选择权行使前,预计发行人募集资金总额为9,240.0000万元,扣除预计发行费用1,168.1255万元后,预计募集资金净额为8,071.8745万元;若超额配售选择权全额行使,预计发行人募集资金总额为10,626.0000万元,扣除预计发行费用1,320.9114万元,预计募集资金净额为9,305.0886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