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3月22日讯 “熊孩子”大量“氪金”、家长退款维权不易的消费乱象近年层出不穷。
据潇湘晨报-晨意帮忙报道,长沙市民张女士近日反映,不满10岁的女儿小雨接触了一款名为“蛋仔派对”的游戏,便拿着爸爸手机充值。爸爸因患尿毒症目前住院,手机卡就停机了,但手机还在用。经查询,多笔款项收款方均为广东欢太科技有限公司,从1月至3月,前后一共充值30120元。“女儿用那台旧手机玩游戏,但扣的是我支付宝的钱,我也不清楚怎么回事。”张女士告诉记者,她根本不知情,自己的手机也没收到相关提示。
3月11日张女士开始申请退款,欢太客服热线回应只退11162元,张女士没有接受,希望能全额退款或退消费金额的80%至90%。随后,她进行未成年误充申诉,被初步判定不符合条件。记者致电欢太金融客服热线,对方表示将对张女士情况作进一步反馈,于48小时内反馈结果。“具体情况会由我们客户经理说明。”记者询问如何证明属于未成年误充的情况时,对方表示材料包括监护人以及游戏相关信息等,如证明小孩子在玩游戏的监控视频等。
广东欢太科技有限公司为NearMe软件商店运营公司。OPPO软件商店是一个第三方软件下载商店,主要适用于OPPO品牌手机,可提供Android系统的日常应用软件、游戏等APP产品。据财经网报道,广东欢太科技有限公司为OPPO游戏中心的运营者。欧普拉斯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为第一大股东,持股90%。
2020年5月15日最高人民法院出台了《关于依法妥善审理涉新冠肺炎疫情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其第一项关于合同案件的审理中的第9条显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未经其监护人同意,参与网络付费游戏或者网络直播平台“打赏”等方式支出与其年龄、智力不相适应的款项,监护人请求网络服务提供者返还该款项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九条规定: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
《民法典》第二十条规定:不满八周岁的未成年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实施民事法律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