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的曹先生给我们打来电话,说他在开车的时候,由于刹车踩的太猛了,导致车上的老乡扭了脖子,住进了医院。去找到保险公司,对方却说他的车是营运车,所以拒赔。曹先生说,自己的车明明是私家车,从没有办过营运证,但对于保险公司给出的这个理由,他表示不理解。
见到曹先生的时候,他正在去往法院的路上。曹先生手里拿着一份民事诉讼状,里面要求被告承担保险责任,理赔一万元。“诉求就是希望保险公司应当理赔。”曹先生说。
究竟什么原因让曹先生决定起诉保险公司,这还得从一年前说起。去年2月,曹先生开车带着老乡从河南商丘来宁波打工,在路上出了意外。
“带着我同行的老乡,然后他脖子受伤了。就是有车子并道,我要紧急刹车。”曹先生说,他及时刹停了车辆,没有发生交通事故。不过,坐在后排的老乡却因此扭伤了脖子。
现场我们也见到了曹先生的老乡代先生。“猛然间刹车,我的头撞到了前面的主驾驶座位上,当时两个手臂就没有知觉了,下高速到目的地后,就直接去了医院。”代先生说。
代先生被诊断为颈部脊髓损伤,并且住了5天院。“药费我垫付了四五千元,然后他又休息了一个月,住院住了6天。总共费用10000多元。”曹先生说。
曹先生的车险对于乘客的最高理赔额度是每个座位2万元。曹先生觉得自己的情况符合赔偿的标准。没成想,他提出理赔却被保险公司拒绝了。
“说我是非法营运。说老乡给了我一点油钱。200块钱的油钱。”曹先生说。
曹先生投保的是天安财险,这是当时保险公司的答复函,里面提到保险产品只适用于非营运车辆,但对于保险公司的理由,曹先生并不认可。
“我非营运车,没有营运证,也没有营运过。”曹先生说。
随后记者陪同曹先生来到了天安财险宁波分公司,相关负责人外出,通过电话表达了态度。
天安财险宁波分公司工作人员张女士回应称,“在微信群里有个揽客,前期我们判定属于营运行为,所以说在交通事故处理中,我们就说这个案子不能赔。”
这就是曹先生发布信息的微信群,里面是河南商丘工作的老乡,群里不定时发布拼车信息,但是并不提及车费。曹先生表示,他自己是在宁波卖电动车,从老家回来完全是顺路带一个老乡,然后收了一点油钱。这种情况算营运吗?
记者从交通运输部门了解到,营运车是指按交通运输法律法规办理营运证件的机动车,但是曹先生并没有营运证,保险公司是如何认定他为营运车的呢?
天安财险宁波分公司工作人员张女士回应称,“有些私家车没有后台,也没有营运证,但在从事接客工作,保险公司有时候怎么办呢,伤者下车会说,我们第一时间在查看的时候,会从微信收单或者接单记录,有没有支付的凭证,从这一点去鉴定。是的,是这个意思。”
保险公司表示,在理赔过程中他们对营运车的认定有不同理解。不过,针对曹先生这件事,保险公司在经过研判后,给出了新的处理方式。
天安财险宁波分公司工作人员张女士回应称,“保险的条款在文字表述上,可能不是特别清楚,如果他这种非营运车辆,下次要从事营运活动,其实保险公司根据条款也是可以不赔的,但是有些情况比较特殊,反正我们也跟他说了,我们就受理他的案子,给他走一个理赔通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