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3月24日讯 今日,千味央厨股价上涨,截至收盘报71.33元,涨幅0.10%。
昨晚,千味央厨披露《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不超过35名,为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投资公司、财务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其他境内法人投资者和自然人等特定投资者。其中,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两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公司作为发行对象,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本次发行股票的对象均以现金方式认购。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本次发行的股票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发行的股票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且不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30%,即不超过25992730股。
公司本次拟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5900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净额将全部用于投资食品加工建设项目)、收购味宝食品 80%股权、补充流动资金。
截至预案出具日,公司尚未确定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因而无法确定发行对象与公司是否存在关联关系。发行对象与公司的关系将在发行结束后公告的《发行情况报告书》中予以披露。
截至预案出具日,共青城城之集直接持有公司46.03%的股份,为公司控股股东,李伟持有共青城城之集100.00%的股权,并通过共青城城之集持有公司46.03%的股份,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按照本次发行股票的数量上限计算,本次发行完成后,李伟将通过共青城城之集持有公司35.41%的股份,仍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完成后,公司社会公众股比例不会低于25%,不存在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的情形。
公司表示,通过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可以扩大速冻面米制品产能,满足市场需求,增强盈利能力;完善区域生产布局,降低冷链运输成本,快速响应客户需求;切入茶饮赛道,发挥协同效应,增强与核心餐饮客户粘性;补充流动资金,提升营运能力。
据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收购味宝食品有限公司80%股权的公告》,公司拟以现金4186.1348万元收购味宝食品有限公司80%股权。本次交易系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一。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且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本次交易前,味宝食品为公司参股子公司,公司持有味宝食品20%的股权;本次交易完成后,味宝食品将成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并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味宝食品是一家专业从事粉圆系列产品研发、生产、销售的合资企业,主要产品包括黑糖粉圆、琥珀粉圆等。公司聘请北京卓信大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担任本次交易评估机构,截至评估基准日2022年12月31日,味宝食品的股东全部权益账面价值为2834.56万元,采用收益法的评估值为5330.00万元,评估增值2495.44万元,增值率为88.04%;采用资产基础法的评估值为4562.70万元,评估增值1728.14万元,增值率60.97%。两种评估方法确定的评估结果差异767.30万元,差异率为16.82%,本次评估以收益法评估结果作为最终评估结论。
千味央厨于2021年9月6日在深交所主板上市,公开发行股票2128万股,发行价格为15.71元/股,保荐机构为国都证券,保荐代表人为许捷、赵英阳。公司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34亿元,募集资金净额为2.82亿元。
2021年8月25日,千味央厨发布的招股书显示,公司拟募集资金2.82亿元,分别用于新乡千味央厨食品有限公司食品加工建设项目、总部基地及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千味央厨本次发行费用共计 5218.67 万元,其中,国都证券获得保荐承销费用3547.17万元。
据千味央厨2022年三季报,去年第三季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3.82亿元,同比增长19.21%;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392.98万元,同比增长18.95%;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2381.16万元,同比增长19.94%。
去年前三季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0.30亿元,同比增长16.02%;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6968.14万元,同比增长23.12%;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6437.86万元,同比增长17.08%;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9677.83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