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3月27日讯今日,招商证券股价下跌,截至收盘报13.96元,跌幅0.50%。
上周五晚间,招商证券发布了2022年年度报告。2022年,招商证券实现营业收入192.19亿元,同比减少34.69%;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80.72亿元,同比减少30.68%;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81.81亿元,同比减少29.39%;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625.04亿元,上年同期-411.93亿元。
招商证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2022年度公司不计提法定盈余公积金,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85元,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以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的股份总数8,696,526,806股为基数测算,共计分配利润人民币1,608,857,459.11元。如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金额。
2022年,招商证券基本每股收益0.86元/股,比上年同期减少31.20%;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7.54%,较上年同期减少3.98个百分点。
截至2022年末,招商证券资产总额6116.62亿元,同比增长2.42%;负债总额4964.20亿元,同比增长2.43%;资产负债率为77.19%,较上年同期减少0.23个百分点。
主营业务分行业来看,2022年,招商证券四项业务营收、毛利率均较上年同期下降。
其中,财富管理和机构业务营业收入111.03亿元,同比减少19.00%,毛利率45.47%,比上年减少4.31个百分点;投资银行营业收入13.86亿元,同比减少43.61%,毛利率54.91%,比上年减少5.19个百分点;投资管理营业收入11.81亿元,同比减少31.97%,毛利率65.37%,比上年减少7.08个百分点;投资及交易营业收入17.89亿元,同比减少67.48%,毛利率51.70%,比上年减少11.38个百分点;其他营业收入37.61亿元,同比减少37.59%,毛利率33.69%,比上年增加20.62个百分点。
招商证券表示,财富管理和机构业务分部收入同比下降19.00%,其中:公司代理买卖证券业务手续费净收入同比下降较多,主要因2022年A股和H股全市场股基交易量均同比下降,虽公司A股股基市场占有率有所提升,但佣金率随市场下降;因业务规模下降,融资融券和股票质押业务利息净收入下降。
此外,投资银行业务分部收入同比下降43.61%,公司股权及债权类承销收入均下降;投资管理业务分部收入同比下降31.97%,主要因子公司招商资管管理资产规模以及业绩报酬下降;投资及交易业务分部收入同比下降67.48%,公司各主要投资业务收入均下降,其中权益类下降较多;其他业务分部收入同比下降37.59%,主要是子公司招商期货开展的大宗商品业务收入下降。
报告期内,招商证券A股股票主承销家数和金额出现一定程度的下降。根据彭博统计,公司共完成9个境外市场股票承销项目,承销金额为5.61亿美元。其中,IPO承销金额为1.16亿美元;再融资承销金额为4.45亿美元。公司围绕国家所需,大力发展科技金融、绿色金融和普惠金融,打造特色金融竞争力,共助力6家相关行业企业完成A股IPO上市,8家企业完成股权再融资,承销金额达191.41亿元。
截至2022年末,公司A股IPO在会审核项目数量39家,再融资在会审核项目数量9家。报告期内,公司新申报IPO项目数量31家。
2022年度,招商证券的投资收益为94.00亿元,上年同期为103.10亿元,同比减少8.75%。
2022年,招商证券信用减值损失3.01亿元,上年同期为3.73亿元。
截止2022年末,招商证券在职员工12,488人,包含母公司在职员工11,524人,主要子公司在职员工964人。
2022年末,招商证券应付职工薪酬65.59亿元,上年同期为82.83亿元,同比减少20.81%。
2022年,招商证券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为75.14亿元,上年同期为71.50亿元。
经计算,2022年,招商证券员工年度薪酬福利总额为57.89亿元,上年同期为82.78亿元,同比减少30%。
报告期内,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涉嫌违法违规、受到处罚6次。
2022年4月1日,公司收到《深圳证监局关于对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该函件指出公司在2022年3月14日的网络安全事件中,存在程序变更管理不完善,应急处置不及时、不到位等问题。
2022年6月28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对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该函件指出公司在2022年5月16日的网络安全事件中,存在系统设计与升级变更未经充分论证和测试,升级回退方案不完备等问题,反映出公司内部管理存在漏洞、权责分配机制不完善。
2022年8月9日,公司收到《深圳证监局关于对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123号],指出公司在从事投资银行类业务过程中,存在以下问题:一是保荐业务中,个别项目对发行人的收入确认、核心技术、研发费用核算尽职调查不充分。二是债券承销业务中,个别项目对发行人的债务情况,对外担保情况,偿债能力,关联交易情况,重大仲裁、诉讼和其他重大事项及或有事项等尽职调查不充分。三是资产证券化业务中,个别项目对原始权益人、托管人的资信水平等尽职调查不充分;尽职调查报告未包含对重要债务人进行尽职调查的情况;存续期管理对基础资产现金流监督检查不到位,未发现涉及基础资产现金流的重大事项并发布临时公告。
公司于2022年8月12日、9月5日、9月19日,分别收到中国证监会《立案告知书》、《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行政处罚决定书》。经中国证监会对公司立案调查,公司在2014年担任上海飞乐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独立财务顾问的履职过程中未勤勉尽责,存在违法违规行为,中国证监会对公司做出责令改正违法行为,没收业务收入3,150万元,并处以3,150万元罚款决定;对项目负责人陈轩壁、俞新平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5万元罚款决定。
2022年11月11日,中国证监会发布《关于对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指出公司因投行业务内控不完善,珠海冠宇电池IPO项目和大连港财务顾问项目存在对外报送的文件大幅修改后未重新履行内核程序的情况,个别项目质控、内核意见跟踪落实不到位等问题,对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2022年11月17日,公司收到上海证监局出具的《关于对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自贸试验区分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指出上海自贸试验区分公司未配备合规管理人员,未向监管部门报送财务及业务报表,上海证监局对上海自贸试验区分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