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有一批私募基金管理人被监管“清退”。近日,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发布公告称,现有北京夷吾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等16家私募基金管理人存在异常经营情形,且未能在书面通知发出后的3个月内提交符合规定的专项法律意见书,中基协将注销该16家机构的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金融时报》记者据中基协官网统计,截至3月28日,今年年内共有1519家私募基金被协会注销。
值得关注的是,在强化监管的同时,近一个多月,湖北、深圳等地方证监局通过培训会、发布监管通报等形式,引导私募机构合规运作。
地方证监局持续加强监管
在“扶优限劣”基本方针之下,深圳、湖南等多地证监局持续加强对私募基金的监管。3月28日,湖南证监局公告称,对湖南伟大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据悉,伟大股权投资存在3项问题,包括部分私募基金募集完毕后,未根据中基协的规定,办理基金备案手续;将部分私募基金财产投资于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实际控制的企业或项目;未要求投资者提供必要的资产证明或收入证明,未合理审慎地审查投资者是否符合私募基金合格投资者标准。
深圳证监局近期在日常监管中发现,辖区部分私募机构违反《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等规定,未履行投资者适当性管理义务,向不合格投资者募资,甚至主动协助投资者规避法规要求,引发矛盾纠纷,侵害投资者权益,损害行业形象。
3月24日,深圳证监局发布4则行政监管措施,分别给深圳两家从事私募业务的公司以及两名对应的相关责任人下发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这两家公司分别是,深圳市前海金聚立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深圳前海泽弘资产管理有限公司。金聚立存在3项违规情形,包括未切实履行谨慎勤勉义务等。泽弘资产存在未实际参与其管理的相关私募基金所投项目尽职调查、投资决策以及投后管理,未切实履行谨慎勤勉义务等违规情形。
行业典型问题被通报
严监管是为了促行业更好发展。为做好“扶优”与“限劣”,湖北、深圳等地方证监局在“严”的同时,也在力图通过培训会、发布监管通报等形式,为私募行业规范发展提供更多帮助与指引,引导机构合规运作。
近日,湖北证监局召开辖区私募合规监管及行业发展培训会,邀请证监会市场二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等专家授课,现场345家私募机构代表参会。湖北证监局表示,私募基金在服务实体经济、促进创新创业、调节市场结构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但私募机构也要正确对待行业风险,坚持稳中求进,紧抓全面实行注册制改革机遇期,自觉规范经营,贯彻新发展理念,营造良好生态。下一步,湖北证监局将在守牢辖区风险底线的基础上,充分发挥私募基金服务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作用。
深圳是国内私募重镇。面对私募种种不规范问题,深圳证监局通过通报典型问题,以期起到警示教育作用。深圳证监局在近期的《深圳私募基金监管情况通报》中指出了5类典型问题,分别是募资金额不符合要求、投资者资产证明不符合要求、投资者风险承受能力与私募基金风险等级不匹配、未向投资者充分揭示风险、适当性管理缺失问题。其中,关于“投资者资产证明不符合要求”的问题,该局表示,个别私募机构在投资者资产证明已明确记载其不符合合格投资者条件的情况下,仍向其销售私募基金。个别私募机构对真实性明显存疑的资产收入证明文件予以“放行”,甚至有投资者反映,个别私募机构存在为投资者提供伪造资产证明文件的“一站式”服务的情况。
事实上,不得向不合格投资者募集资金,是私募基金的合规底线。私募机构须切实履行投资者适当性管理义务,从实质上把好投资者准入关,做到“卖者尽责”。
为让私募基金更好地勤勉履行投资者适当性管理义务,深圳证监局在通报中重申了相关要求。如审核投资者资产证明,应当通过客户回访、比对工商司法公开信息等方式,确认材料真实、准确;材料内容明显不符合常理、逻辑的,应进行必要核查,显著存疑的应不予采信。开展风险测评,应客观、合理确定产品风险等级,制作投资者问卷,指导投资者准确作答,确保适当性匹配结果符合投资者风险承受能力。开展风险揭示,应确保投资者能够在充分了解相关私募产品、投资活动的性质及风险的基础上自主作出决定。
对于投资者而言,深圳证监局也给出了温馨提示:投资者应增强自我保护和风险防范意识;正确认识私募基金风险,私募基金不能保本保收益,不能刚性兑付,投资者应认真阅读私募基金风险揭示材料,了解其投资范围、风险特征;坚持诚实信用原则,如实提供资产收入证明,认真做好风险承受能力测评,确保风险匹配结果符合自身实际情况;选择符合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的投资产品,不以“拼单”、借款等形式规避合格投资者要求,认购超出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的私募基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