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4月6日讯近日,弘业期货第三条、第四十四条、第四十六条规定。江苏证监局决定对弘业期货采取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管措施。
弘业期货同日披露的关于2022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专项说明显示,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2022年度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2,381,909.10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为36,224,759.13元。截至2022年12月31日,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累计未分配利润为60,537,412.94元,母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95,708,753.05元。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相关规定,综合考虑公司目前经营状况以及未来发展需要,为保障公司生产经营的正常运行,增强抵御风险的能力,实现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经董事会研究决定:本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弘业期货于2022年8月5日在深交所主板上市,公开发行新股100,777,778股,发行的股票均为公司公开发行的新股,不存在老股转让情形,发行价格为1.86元/股,保荐机构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保荐代表人为袁晨、武立华。
弘业期货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18,744.67万元,扣除不含税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16,135.44万元。弘业期货2022年7月5日披露的招股书显示,公开发行股票所得募集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将全部用于补充公司资本金。
弘业期货发行费用为2,609.23万元,其中,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获得保荐费及承销费1,326.27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