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4月10日讯 今日,北玻股份收报4.94元,跌幅2.37%。
4月8日,北玻股份发布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本次发行拟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119330.17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将用于投资智能钢化装备及节能风机生产基地建设项目、高端幕墙玻璃生产基地建设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补充流动资金。
本次发行的股票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本次发行采取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方式,在本次发行通过深交所审核并经中国证监会作出同意注册决定后,由公司在中国证监会规定的有效期内选择适当时机发行。
本次发行对象为不超过35名特定对象,范围包括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公司、财务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法人、自然人或其他合格的投资者。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两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公司作为发行对象的,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
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
本次发行的股票数量按照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计算,且不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30%,即不超过281151000股。
本次发行完成后,发行对象认购的公司本次发行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转让。法律法规对限售期另有规定的,依其规定执行。
本次发行的股票将在深交所主板上市交易。本次发行完成前公司的滚存未分配利润,由本次发行完成后新老股东按照持股比例共享。本次发行决议的有效期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截至预案公告日,公司尚未确定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最终是否存在因关联方认购本次发行的股票而构成关联交易,将在发行结束后公告的《发行情况报告书》中予以披露。
截至预案公告日,高学明直接持有公司43494.65万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46.41%,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发行的股票数量不超过281151000股,若按本次发行数量的上限测算,本次发行完成后,高学明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比例为35.70%,仍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发行不会导致公司的控制权发生变化。
本次发行相关事项已经公司于2023年4月7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发行相关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发行尚需深交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方可实施。
北玻股份2022年三季度报告显示,2022年第三季度,北玻股份实现营业收入4.14亿元,同比增长13.03%;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10.88万元,同比下滑46.05%;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218.20万元,同比下滑29.84%。
2022年前三季度,北玻股份实现营业收入11.43亿元,同比增长7.04%;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885.51万元,同比增长38.53%;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1966.40万元,同比增长82.50%;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859.60万元,同比下滑125.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