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3日,国新办举行第十四场“权威部门话开局”系列主题新闻发布会,市场监管总局局长罗文表示,将更大力度激发各类经营主体活力,为推动经济实现质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筑牢坚实基础。
“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市场规模大幅拓展、市场结构持续优化、市场环境日益改善,各类经营主体蓬勃发展,有力支撑了我国经济总量的稳定增长和国家综合实力的整体提升。”罗文说。
罗文进一步介绍,下阶段,市场监管部门将充分发挥贴近市场、贴近经营主体的优势,进一步优化监管理念、完善制度机制、创新思路举措,从以下几个方面更大力度激发各类经营主体活力:
一是深化改革激活力。一方面,要完善市场准入准营退出制度,构建统一规范、公正透明的监管规则,进一步降低经营主体制度性交易成本,为企业生产经营提供更多便利;另一方面,也要不断优化监管方式,提升监管效能,通过信用监管、智慧监管等手段,提高事中事后监管的精准化、科学化水平。
二是公平竞争强活力。保护和促进公平竞争,营造普惠公平的市场环境,有利于充分调动企业积极性和创造性,持续激发企业内生动力和创新活力。市场监管部门始终坚持规范监管和推动发展并重,切实当好公平竞争制度的建设者、市场公平竞争的保护者、消费者利益的维护者、全国统一大市场的护卫者,依法查处各类垄断和不正当竞争行为,全面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为各类经营主体更好发展提供广阔的市场空间。
三是法治监管保活力。激发市场活力,还需要更好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重要作用。市场监管部门进一步强化法治思维、运用法治化手段,把监管执法全面纳入法治轨道,不断增强监管的稳定性和企业的可预期性;进一步把握好执法尺度的连续性和一致性,以公平公正监管增强市场信心、稳定市场预期;进一步统筹“法理情”、把握“时度效”,让监管执法既彰显力度又不失温度。
四是惠企助企增活力。广大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是市场经济的主体,是市场活力最集中的体现。市场监管部门以更大力度完善和落实助企帮扶措施,设身处地为企业出实招、解难题;更好地支持个体工商户发展,加大分型分类培育和精准帮扶力度;深入推进质量技术帮扶“提质强企”等行动,进一步提升企业质量竞争力;加强涉企违规收费治理,切实减轻企业负担。
五是规范秩序促活力。营造激发市场活力的“软环境”,离不开规范市场秩序的“硬手段”。对于价格欺诈、侵权假冒、虚假宣传等破坏市场规则、扰乱市场秩序的行为,市场监管部门坚决打击、决不手软。特别是对食品、药品、工业产品、特种设备等直接关系到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重点领域,我们将始终坚持严字当头,加大监管执法力度,严惩重处违法违规行为,以良好的市场秩序充分释放市场活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