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苏州华一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将于2023年4月20日首发上会,拟登陆深交所创业板,保荐机构为国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保荐代表人为樊云龙、夏跃华。
2020年至2022年,华一股份实现营业收入分别为11,731.63万元、51,176.48万元和39,532.90万元,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分别为1,382.00万元、18,022.97万元和10,578.87万元,实现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分别为1,268.88万元、17,976.23万元和10,075.50万元。
经计算,2022年,华一股份营业收入同比下降22.75%,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同比下降41.30%。
报告期内,华一股份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分别为15.90%、86.27%和19.96%,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分别为14.60%、86.05%和19.01%。
报告期各期,华一股份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676.90万元、8,157.71万元和17,010.15万元,净现比分别为48.98%、45.26%和160.79%;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分别为4,035.97万元、17,149.79万元和33,135.35万元,收现比分别为34.40%、33.51%和83.82%。
报告期内,华一股份综合毛利率分别为24.02%、54.66%和37.63%,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毛利率平均值分别为34.18%、46.67%和37.09%。
华一股份的核心产品为碳酸亚乙烯酯和氟代碳酸乙烯酯。报告期内,该公司VC产品价格分别为11.13万元/吨、26.10万元/吨和14.77万元/吨,FEC产品价格分别为7.22万元/吨、17.59万元/吨和14.46万元/吨。
2021年和2022年,华一股份VC产品价格同比变动幅度分别为134.42%和-43.40%,FEC产品价格同比变动幅度分别为143.47%和-17.78%。
拟募集资金8亿元
华一股份的主营业务是锂电池电解液添加剂的研发、生产和销售,是国内最早从事锂电池电解液添加剂研发与生产的企业之一。华一股份的核心产品为碳酸亚乙烯酯和氟代碳酸乙烯酯,是锂电池电解液主要添加剂,广泛应用于新能源汽车、3C产品、电力储能等领域。
华一股份本次拟发行数量不超过1,700.00万股,占本次发行后总股本比例不低于25%。该公司本次拟募集资金80,000.00万元,全部用于年产116,500吨新能源锂电池电解质及添加剂项目。
截至招股说明书签署日,王振一持有华一股份的股份数量为23,628,533股,占比为46.33%,为华一股份控股股东。
王振一持有华一股份46.33%的股份,并担任华一股份董事长、总经理;顾红霞与王振一为夫妻关系,直接持有华一股份4.83%的股份。王振一、顾红霞夫妇合计直接持有华一股份51.16%的股份,直接持有及通过《一致行动协议》合计控制华一股份58.50%股份的表决权,为华一股份实际控制人。
顾琛、叶芳和王振宇为华一股份实际控制人王振一、顾红霞夫妇的一致行动人。截至招股说明书签署日顾琛、叶芳和王振宇分别持有华一股份4.25%、1.54%和1.54%的股份。
2022年营收净利双降
2020年至2022年,华一股份实现营业收入分别为11,731.63万元、51,176.48万元和39,532.90万元,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分别为1,382.00万元、18,022.97万元和10,578.87万元,实现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分别为1,268.88万元、17,976.23万元和10,075.50万元。
经计算,2022年,华一股份营业收入同比下降22.75%,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同比下降41.30%。
报告期内,华一股份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分别为15.90%、86.27%和19.96%,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分别为14.60%、86.05%和19.01%。华一股份表示,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净资产规模将进一步提高,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投资建设需要一定时间,募投项目无法快速产生经济效益,公司净利润与净资产难以同步增长。因此,在本次股票发行结束后,短期内公司净资产收益率将有一定幅度下降的风险。
报告期各期,华一股份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676.90万元、8,157.71万元和17,010.15万元,净现比分别为48.98%、45.26%和160.79%;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分别为4,035.97万元、17,149.79万元和33,135.35万元,收现比分别为34.40%、33.51%和83.82%。
2023年第一季度,华一股份预计可实现营业收入6,900至7,000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63.25%至63.78%;预计可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500至1,600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77.45%至78.86%;预计可实现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1,500至1,600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77.38%至78.79%。
2022年2大主营产品平均单价均下滑
报告期内,华一股份的主营业务产品中,VC实现收入分别为6,399.14万元、33,612.44万元和21,476.49万元,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为57.30%、66.69%和54.34%;FEC实现收入分别为4,686.49万元、16,785.25万元和18,047.98万元,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为41.96%、33.31%和45.66%。
报告期内,华一股份的主营业务产品中,VC价格分别为11.13万元/吨、26.10万元/吨和14.77万元/吨,FEC价格分别为7.22万元/吨、17.59万元/吨和14.46万元/吨。
2021年和2022年,华一股份VC产品价格同比变动幅度分别为134.42%和-43.40%,FEC产品价格同比变动幅度分别为143.47%和-17.78%。
华一股份还在招股说明书中披露了其碳酸亚乙烯酯和氟代碳酸乙烯酯销售价格与市场价格比较情况。
从上图可看出,2020年至2022年,华一股份主要产品销售价格变动趋势与市场价格一致,但华一股份碳酸亚乙烯酯和氟代碳酸乙烯酯的销售价格始终低于市场价格。
招股说明书提示对赌协议风险
华一股份在招股说明书中表示,实际控制人曾与中化高新、太仓泓利、毅达化工、毅达创业、产才融合和武汉高轩签署的对赌协议、特殊股东权利条款均已约定解除,不存在任何现有或潜在纠纷或争议,提请关注相关风险。
2021年12月22日,中化高新、太仓泓利、毅达化工、毅达创业、产才融合和武汉高轩与华一股份及华一股份实际控制人签署了《关于苏州华一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之投资协议》以及《关于苏州华一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之增资协议》。其中,《投资协议》约定了相关对赌回购等特殊权利条款。
2021年12月30日,中化高新、太仓泓利、毅达化工、毅达创业、产才融合和武汉高轩与华一股份及华一股份实际控制人签署了《关于苏州华一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之投资协议之解除协议》,约定“各方一致同意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解除各方于2021年12月22日签订的《投资协议》。自解除之日起,《投资协议》中约定的权利义务不可撤销的完全终止,且自始无效,任何一方不得再以任何理由要求其他各方相关责任,亦不得再主张任何权利和提起任何的诉讼与纠纷。”
综上所述,根据《解除协议》的约定,《投资协议》项下的特殊权利条款已于2021年12月30日彻底解除,不存在恢复条款,且自始无效。
经济参考报:供应商集中度较高引关注
据经济参考报报道,2019年至2022上半年,华一股份向前五大供应商的合计采购额分别为4002.16万元、5550.04万元、19005.88万元和7948.31万元,占采购总额的比例分别为66.33%、74.04%、82.23%和71.87%,公司供应商集中度较高。其中,华一股份对于宜兴市华燕达化工材料有限公司的采购引起了深交所的注意。2019年至2022上半年,华一股份对该公司的采购额分别为2875.57万元、3503.99万元、13892.49万元和2045.72万元,分别占当期采购总额的47.66%、46.75%、60.10%和18.50%,其采购产品为氯代碳酸乙烯酯。
在首轮问询中,深交所要求华一股份说明对主要供应商宜兴华燕达等是否存在重大依赖,主要原材料向该公司等贸易商采购而未直接向生产商采购的原因和合理性,并分析向贸易商相关采购的可持续性及对采购成本的影响。
华一股份在回复函中称,2020年下半年以来,新能源汽车产业链爆发式增长,需求持续增加,带动公司业务快速增长,对相关原材料的需求量同步增加;同时,由于电解液添加剂厂商对CEC的采购量不断增加,其价格逐步上升。因此,在CEC量价齐增的情形下,公司对宜兴华燕达采购额及采购占比较2020年度增长显著。公司还表示,2019年和2020年公司CEC供应商渠道单一,主要系公司与宜兴华燕达合作时间较长、合作关系稳定。
在第二轮问询中,深交所要求华一股份结合宜兴华燕达的基本情况,公司与其合作历史及其CEC的来源等情况,说明报告期初公司主要向宜兴华燕达采购CEC的原因和合理性、相关定价的公允性。华一股份称,由于通过贸易商采购可以减少供应商选择、协商等交易成本,公司于2012年9月与宜兴华燕达开始开展业务合作。
2019年和2020年公司向宜兴华燕达采购CEC的均价分别为10760.62元/吨和10018.29元/吨,经测算其材料成本分别为7248.88元/吨和6457.34元/吨,之间差异包括了生产过程中的人工成本、能源消耗以及摊薄制造费用以及CEC生产企业和贸易商合理利润空间。因此公司2019年和2020年向宜兴华燕达采购的CEC价格具备公允性。
中国网:未上市业绩先“变脸”
据中国网报道,华一股份业绩的持续涨势在正式IPO之前便已宣告终结。据第三轮审核问询回复,公司于2022年度实现营业收入约3.95亿元,同比下降22.80%,实现归母净利润约1.06亿元,同比下降41.18%。
对于业绩显著下滑的情况,华一股份解释称,一方面,在现有产能及环保政策的制约下,公司的产销规模较难进一步增大;另一方面,2022年第二季度以来,随着电解液添加剂新增产能的逐步释放,市场供不应求的状况得以缓解,电解液添加剂价格亦逐步回落到稳定的理性区间。
确如其所言,华一股份核心产品VC、FEC的销售价格在经历2021年的疯狂上涨后,于2022年开始逐渐降温。数据显示,2022年伊始,VC、FEC价格尚在30万元/吨左右,至下半年已低于10万元/吨,并保持着小幅持续下降的趋势。
核心产品销售价格的急剧下跌,带动了华一股份综合毛利率下滑。数据显示,2019年至2021年及2022年上半年,公司综合毛利率分别为16.11%、24.02%、54.66%、44.62%。及至2022年第三、第四季度,公司综合毛利率已降至21.72%、22.47%,略低于其2020年综合毛利率水平。
华一股份基本面的重大变化显然也吸引了监管的目光。资料显示,深交所在对公司的第三轮问询中共提及三大类问题,两大类问题起因于公司核心产品价格持续下滑,且其在一个问题中直接要求公司说明达到盈亏平衡点时的市场价格及与当前市场价格的差距。
据国联证券2022年11月29日研报,其测算了电解液添加剂行业VC及FEC产能。数据显示,2021年至2024年,电解液添加剂行业VC产能将分别约为1.55万吨、3.33万吨、7.20万吨、10.05万吨,FEC产能将分别约为8625吨、1.60万吨、2.74万吨、3.95万吨。
随着新增产能的持续释放,国联证券预计VC及FEC的供需缺口将持续缩小。其中,VC将于2022年达到供过于求状态,FEC供需缺口将于2023年低至7吨,基本达到供需平衡状态。
而随着华一股份扩产计划的持续推进,国联证券预计其产能利用率将显著下滑,由2021年、2022年均高于95%的状态降至70%-85%之间。华一股份在最新版招股书中亦表示,公司存在市场竞争加剧及业绩波动风险,存在产品毛利率下降风险。
有分析认为,随着电解液添加剂行业供需缺口的持续缓解,华一股份因核心产品价格飙升而导致业绩爆发式增长的情况或将不复存在。而未上市业绩即较大幅下滑,或为公司IPO带来变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