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4月18日讯昨日晚间,深水规院发布了2022年年度报告。2022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9.32亿元,同比减少0.33%;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930.77万元,上年同期为1.06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3740.25万元,上年同期为9562.95万元;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02亿元,同比增长20.00%。
深水规院表示,鉴于2022年度公司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负值,考虑目前公司所处的行业特点,结合公司当前的经营状况及考虑公司未来资金需求,为保障公司持续、健康、稳定发展,公司2022年度拟不进行现金分红,不进行股票股利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2022年度,深水规院计提减值准备的资产包含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合同资产和其他应收款,计提的减值准备总金额为165,321,316.64元。
深水规院于2021年8月4日在深交所创业板上市,公开发行的新股数量为3300万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为25%,发行价格为6.68元/股,保荐机构为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保荐代表人为许恒栋、蒋伟驰。
深水规院首次上市募集资金总额为2.20亿元,募集资金净额为1.75亿元。公司最终募集资金净额比原计划少2.76亿元。深水规院于2021年7月26日披露的招股书显示,公司拟募集资金4.51亿元,分别用于总部建设项目、智慧水务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建设项目、协同设计信息化平台建设项目、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深水规院首次上市发行费用总额为4564.65万元,其中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获得承销及保荐费用2641.51万元。
2022年6月29日,深水规院发布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公司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总额不超过人民币4.10亿元,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将用于总部建设项目、协同设计信息化平台建设项目、水务工程数字孪生技术业务中心项目、城乡规划与生态能源业务中心项目、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2023年1月31日,深水规院发布公告称,公司于2023年1月30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事项的议案》,同意公司终止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