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4月21日讯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审核委员会2023年第24次审议会议于2023年4月20日召开,审议结果显示,孩子王儿童用品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债符合发行条件、上市条件和信息披露要求。
上市委会议现场问询的主要问题:
无
孩子王于2023年4月7日披露的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显示,公司本次可转债的发行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03,900.00万元,具体发行数额由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在上述额度范围内确定。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元,按面值发行。
本次发行证券的种类为可转换为公司A股股票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该可转债及未来转换的A股股票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本次可转债发行预计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03,900.00万元,募集资金净额将扣除发行费用后确定。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103,90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拟全部用于零售终端建设项目、智能化物流中心建设项目。
本次可转债的具体发行方式由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与保荐机构协商确定。本次可转债的发行对象为持有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证券账户的自然人、法人、证券投资基金、符合法律规定的其他投资者等。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的期限为自发行之日起6年。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票面利率的确定方式及每一计息年度的最终利率水平,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在发行前根据国家政策、市场状况和公司具体情况与保荐机构协商确定。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每年付息一次,到期归还所有未转股的可转债本金和最后一年利息。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期自可转债发行结束之日起满六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至可转债到期日止。债券持有人对转股或者不转股有选择权,并于转股的次日成为公司股东。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的初始转股价格不低于募集说明书公告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交易均价和前一个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交易均价,具体初始转股价格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在发行前根据市场状况与保荐机构协商确定。同时,初始转股价格不得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和股票面值。
公司表示,公司拟通过“零售终端建设项目”进一步巩固公司全国性战略布局,满足市场日益增长的需求,增强顾客消费体验,提升核心竞争力。公司拟通过“智能化物流中心建设项目”扩大现有仓储物流容量,完善现有物流布局,满足业务发展需求,提升客户消费体验,提升公司运营效率。
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保荐机构为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保荐代表人为李丹、赵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