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4月21日讯 “熊孩子”大量“氪金”、家长退款维权不易的消费乱象近年层出不穷。
据浙江电视台《小强热线》栏目报道,杭州一位王先生说现在他非常着急,10岁的儿子在十天内给某平台主播打赏三万一千多,这相当于他近半年的工资,王先生希望能够把这笔钱退回来。王先生查询账单发现,儿子充值打赏主播的钱,前前后后有33笔。孩子说,自己经常玩一款叫“地铁跑酷”的游戏,也喜欢看一些主播直播玩这款游戏。
记者尝试联系孩子打赏的主播,对方未接听。随后记者致电平台客服,客服回应称,“当前的诉求就是要提交退款情况对吗?你反馈的情况,后续会有相关公关部门同事联系你。”
“地铁跑酷”官网显示,深圳市创梦天地科技有限公司为其版权所有方。
创梦天地官网显示,创梦天地成立于2009年,并于2018年在港交所正式挂牌上市,致力于打造"科技赋能的IP运营商"。创梦天地的游戏:《梦幻花园》和《梦幻家园》,《地铁跑酷》,《神庙逃亡》。
2020年5月15日最高人民法院出台了《关于依法妥善审理涉新冠肺炎疫情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其第一项关于合同案件的审理中的第9条显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未经其监护人同意,参与网络付费游戏或者网络直播平台“打赏”等方式支出与其年龄、智力不相适应的款项,监护人请求网络服务提供者返还该款项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九条规定: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
《民法典》第二十条规定:不满八周岁的未成年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实施民事法律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