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银行网站4月21日消息,人民银行坚持宣传引导与严肃惩治相结合,持续推进整治拒收人民币现金工作。对核实为拒收人民币现金的,人民银行依法处罚并予以曝光,切实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维护人民币法定地位。
2023年第一季度,人民银行依法对2家拒收人民币现金的单位及相关责任人作出经济处罚。其中,昌吉州华兴生态旅游有限公司因拒绝公众使用人民币现金支付停车费被中国人民银行昌吉州中心支行给予警告,并处1000元罚款;负有直接责任的管理人员被给予警告,并处500元罚款。
阿克苏市禾润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因拒绝公众使用人民币现金支付门票被中国人民银行阿克苏地区中心支行给予警告,并处1000元罚款;负有直接责任的管理人员被给予警告,并处500元罚款。
来源: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作者:陆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