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4月26日讯温氏股份今日股价下跌,收报20.20元,跌幅2.37%。
昨日晚间,温氏股份发布2022年年度报告。2022年,温氏股份营业收入837.08亿元,同比增长28.87%;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2.89亿元,同比增长139.46%;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49.66亿元,同比增长133.86%;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10.75亿元,同比增长1345.46%。
报告期内,温氏股份资产减值准备本期金额3.38亿元,上期金额为22.28亿元。
温氏股份表示,报告期内子公司肥东温氏畜牧有限公司、南陵温氏养猪有限公司、合肥温氏畜牧有限公司、水城温氏畜牧有限公司、敖汉温氏农牧有限公司、旬邑温氏畜牧有限公司、永州温氏畜牧有限公司、灌云温氏家禽有限公司、灌南温氏食品有限公司、安顺温氏畜牧有限公司、玉屏温氏畜牧有限公司、衢州温氏畜牧有限公司因环境问题受到行政处罚,具体情况如下:
温氏股份同日披露的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显示,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广州分所审计确认,公司2022年度合并报表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5,289,005,087.07元。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累计可供分配利润20,904,015,735.02元,母公司累计可供分配利润27,922,265,113.88元。为了更好回报股东,在兼顾公司未来业务发展及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的前提下,提出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公司以实施利润分配方案的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剔除回购专户股份后的股份总数为分配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2元,以截至2023年4月24日的总股本测算,合计派发现金1,306,306,436.80元。本次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如在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由于增发新股、股权激励行权、可转债转股等原因发生变动的,公司将以实施利润分配方案的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剔除回购专户中的股份总数为分配基数,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温氏股份同日披露的2023年一季度报告显示,报告期内,温氏股份营业收入199.70亿元,同比增长36.92%;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7.49亿元,同比增长26.95%;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27.83亿元,同比增长22.63%;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5.39亿元,同比下降32.18%。
2022年6月9日,生态环境部微信公众号公布第四批生态环境执法典型案例,2022年6月,生态环境部公布了6个重点排污单位自动监控弄虚作假查处典型案例和1个第三方检测机构伪造比对监测数据查处典型案例。
典型案例四安徽合肥肥东温氏畜牧有限公司绕过自动监测设备,逃避监管排放水污染物案显示,2021年11月16日,合肥市肥东县生态环境分局开展滁河流域专项治理行动,发现肥东护城河梁园金桥段水质数据异常,随即组织执法人员溯源调查。
调查发现,肥东温氏畜牧有限公司的排污许可证明确规定,生产废水经污水处理设施和七级氧化塘处理后外排,总排口实施自动监测。而该公司工作人员用临时布设的软管将第四级氧化塘中黄褐色废水绕过总排口和自动监测设备采样点,直接抽至厂外沟渠流入下游河流。合肥市肥东县生态环境分局商请肥东县公安局提前介入、联合侦办,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询问,并委托具有资质检测机构对第四级氧化塘中的废水取样检测,结果显示COD浓度为345mg/L,超标1.3倍;总磷浓度为46.4mg/L,超标45.4倍。自动监测设备在第七级氧化塘正常取水监测,数据正常上传,同步调阅取样时段的自动监测数据,显示为COD浓度为69.313mg/L,总磷浓度为0.252mg/L,流量计数据为0.004m^3/s。
该公司上述行为属于《环境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行为判定及处理办法》第四条第项“稀释排放或者旁路排放,或者将部分或全部污染物不经规范的排污口排放,逃避自动监控设施监控的”规定的情形。2021年12月18日,合肥市肥东县生态环境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三百三十八条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第项的规定,将该案件移送公安机关,5名责任人被刑事拘留。2022年1月19日,该案已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目前,当地生态环境局已开展生态环境损害调查,正在依法追究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责任。
温氏股份年报显示,肥东温氏畜牧有限公司为其全资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