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怡臻 科技日报记者 王祝华
4月27日,海南省政协教科卫体委员会召开《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普及法(修改草案)》(以下简称修改草案)征求意见座谈会。海南省科技厅、省科协、省社科院的负责同志及部分省政协委员围绕《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普及法》(以下简称《科普法》)的修订建言献策。
海南省政协副主席、民革省委会主委陈马林表示,海南省政协教科卫体委员会充分发挥界别优势,召开此次征求意见座谈会,目的是利用海南社会各方面资源,组织动员各界相关力量,为《科普法》的修订提供智力支持。
现行《科普法》于2002年颁布实施,推动科普事业发展走上法治轨道,对于强化全社会科普责任、明确开展科普工作的权利义务关系发挥重要作用。以《科普法》为依托,我国建立和完善具有中国特色的科普工作体系,极大地拓展科普工作开展的广度和深度。
“《科普法》颁布实施二十年来,国内外环境发生重大变化,对法律修改提出新需求。”海南省政协教科卫体委员会主任杨俊表示。
现行《科普法》共6章34条,目前修改草案共9章66条,现行法内容全部保留,针对一些条文进行补充、完善。修改草案进一步明确科普发展的目标和思路,增加国家科普工作组织协调机制,强化主体责任,完善科普评价激励以及保障机制,并单独设立“科普活动”“科普人员”“公民科学素质”等内容。
海南省政协委员李孟森表示,当前《科普法》有些内容比较空泛,没有刚性规定,操作起来有一定的难度,可以增加一些刚性指标加以规定。海南省政协委员高炳玉建议增加“统筹推进大中小学科普教育一体化建设,全面增强科普育人效果”的表述。
与会人员还就增加科普标准、明确机构设置和领导责任、强调正向激励、增强科普工作的系统性和可持续性等方面提出其他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