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4日,浙商银行独立主承销宁波城建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所属宁波东部新城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2023年度第一期定向资产担保债务融资工具成功发行,注册规模25亿元,首期发行10亿元,发行利率3.6%,期限3年,是同类产品的浙江省首单暨全国已发行的最大单。
发行人宁波东部新城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是该市东部新城开发及国有资产运营管理核心主体,担保资产为其持有的多栋商业物业及写字楼。项目的成功发行,有效盘活了地方存量资产,拓宽企业直接融资渠道,为区域焕新注入新动能。
据了解,为促进金融服务实体经济,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于2022年5月正式推出CB。浙商银行投资银行总部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CB采用主体信用+资产信用的发行模式,抵押物也作为偿债来源。此次项目落地,浙商银行协同发行人梳理资产,设计整体盘活方案,利用定向资产担保债务融资工具“主体+资产”双重信用、融资额度较大等特点,实现持有物业的创新、高效盘活。
据悉,去年5月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进一步盘活存量资产扩大有效投资的意见》以来,浙江、宁波两级政府迅速响应,先后发布相关实施方案。“政府有号令,浙商有行动”,作为浙江省属国企和全国性股份制商业银行,浙商银行立足“深耕浙江”首要战略,积极发挥“金融顾问”专业能力,编制形成《金融顾问系列服务之存量资产盘活专题方案》,为地方政府及企业提供从私募到公募、从资产整理、培育到上市的全价值链条综合金融服务。
分析人士认为,在全球债券市场上,CB是相对成熟的债务融资工具,而我国CB尚处于起步发展阶段,未来伴随实体经济融资需求回暖,CB的需求也会增加。浙商银行也将为更多实体企业提供直接融资服务,丰富发行人和担保资产种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