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日前召开的偿付能力监管委员会工作会议指出,今年一季度,保险业实现原保险保费收入1.95万亿元,同比增长9.2%。一季度保险资金年化综合投资收益率为5.24%,呈现回升向好态势。偿付能力充足率降幅明显收窄,保持在合理区间。
具体来看,今年第一季度末,纳入会议审议的185家保险公司平均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为190.3%,平均核心偿付能力充足率为125.7%;实际资本为4.7万亿元,最低资本要求为2.47万亿元。财产险公司、人身险公司、再保险公司的平均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分别为227.1%、180.9%和277.7%;平均核心偿付能力充足率分别为196.6%、109.7%和240.9%。53家保险公司风险综合评级被评为A类,105家被评为B类,16家被评为C类,11家被评为D类,风险综合评级保持稳定。
“偿付能力是对保险公司各类风险的综合判断,偿付能力监管是预警和监测保险业风险的重要抓手。”会议强调,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将持续加强和完善保险监管,牢牢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底线;聚焦防范化解金融风险、服务实体经济和人民群众、深化金融改革等重点问题,切实保障保险业数据安全,持续加强偿付能力监管,确保保险业安全稳健高效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