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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海珠区成立水生态资源保护检察官办公室

科技日报记者 叶青 通讯员 穗河轩

5月31日,广州市海珠区举行“河湖长+检察长”协作机制会签暨水生态资源保护检察官办公室揭牌仪式,区河长办与区检察院共同签署《关于全面推行“河湖长+检察长”协作机制的意见》(以下简称《协作意见》),揭牌成立全市首个水生态资源保护检察官办公室,标志着海珠区“河湖长+检察长”协作机制正式落地,开启党政领导牵头负责、检察机关全面参与、责任部门配合联动的河湖生态共建共治新局面。

广州海珠区成立水生态资源保护检察官办公室

海珠区水生态资源保护检察官办公室揭牌。受访单位供图

《协作意见》以实现海珠河畅、水清、岸绿、景美为总体要求,以依法能动履职、分工协同共治、互通互享互动为原则,明确河长办与检察院职责,构建信息共享、案件协作、工作联动、宣教协同等四个协作机制,聚焦水资源保护、水污染防治、水环境治理、水生态修复、河湖水域岸线管理保护、执法监管等领域,充分发挥水行政执法与检察公益诉讼、法律监督的协作效用,共同打击侵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重大水事违法行为,进一步提高河湖治理管理能力和水平。

近年来,海珠区坚持依法治污,2020年以来区河长办与区检察院在联合巡河、双员互聘、案件移送等方面开展了有力协作,严厉打击涉水环境违法犯罪行为,推动全区水生态环境得到历史性、整体性改善,水政监察执法成效获广东省水利厅充分肯定。今年1-5月,东朗断面平均水质保持Ⅲ类,优于考核目标IV类一个类别,猎德断面达到IV类考核目标;该区74条河涌消除劣V类比例达到100%,IV类及以上水质占比由2019年的10.8%提升到2023年的98.6%。

据介绍,海珠区将以《协作意见》为抓手,充分发挥河长办与检察院各自职能优势,促使行政执法与司法检察公益诉讼互促共进、同向发力,合力破解河湖生态治理难题,提升海珠河湖管理保护法治化、现代化水平,为水务工作高质量发展和绿美海珠建设提供坚强法治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