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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监管总局:对妨碍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的政策措施开展专项清理

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今日举行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介绍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有关情况。市场监管总局综合规划司司长朱剑桥表示,下一步,将加大对市场干预行为的监管执法力度,对妨碍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的政策措施开展专项清理。

朱剑桥介绍,自《关于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的意见》印发以来,市场监管总局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重点做了以下工作:

一是制定统一的市场监管制度规则。推动完成《反垄断法》修改,制定《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印发《市场监督管理综合行政执法事项指导目录》《关于规范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的指导意见》,进一步强化市场监管规则统一。

二是完善统一的商品和服务市场。建立实施产品质量分级制度,大力开展质量基础设施“一站式”服务,推进线下无理由退货和商品异地、异店退换货。在重点消费品领域及时转化先进适用国际标准,目前主要消费品与国际标准一致性程度持续超过95%。

三是实施统一的市场监管执法。运用信用风险分类结果实施双随机监管和重点监管。探索构建全国市场监管执法指挥调度体系,建立健全分层分级精准防控末端发力终端见效工作机制,压实食品安全“两个责任”。

四是有效规范不当市场竞争和市场干预行为。开展首次国家层面第三方评估,完成公平竞争审查督察,部署开展制止滥用行政权利排除、限制竞争执法专项行动,严厉查处各类不当市场竞争行为。

朱剑桥表示,下一步,为继续推进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市场监管总局将着重抓好以下四方面工作:

一是加大对市场干预行为的监管执法力度。对妨碍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的政策措施开展专项清理,坚决查处限定交易、妨碍商品要素资源自由流通等行为。

二是夯实各类经营主体平等参与市场竞争的制度规则基础。积极推动《反不正当竞争法》加快修订,推动《公平竞争审查条例》加快出台,优化企业跨区域迁移登记注册制度。

三是狠抓旨在推进商品和服务市场高水平统一的质量治理。实施质量基础设施升级增效工程,积极推进国家质量标准实验室建设,建立重点产品召回追溯体系。

四是强化市场监管标准化规范化数字化建设。规范市场监管领域自由裁量权,促进企业信用信息互通互认,加快市场监管大数据平台建设,一体推进法治监管、信用监管和智慧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