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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法、最高检、中国海警局联合发布《依法打击涉海砂违法犯罪座谈会纪要》

科技日报记者 何亮

6月8日为世界海洋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中国海警局联合发布了《依法打击涉海砂违法犯罪座谈会纪要》(法发〔2023〕9号,以下简称《纪要》)。

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发展海洋经济,保护海洋生态环境,加快建设海洋强国。面对严峻复杂的海洋形势与国际形势,我国作为海洋贸易和航运大国,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海警机构要依法打击盗采海砂等涉海洋违法犯罪活动,切实维护海洋生态环境和矿产资源安全,加快推进海洋法治建设。

《纪要》要求,要提高政治站位,准确把握依法打击盗采海砂犯罪的根本要求。牢记“国之大者”,紧紧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用最严格制度、最严密法治筑牢维护矿产资源和生态环境安全的司法屏障。近年来,涉海砂违法犯罪活动高发多发,威胁海洋生态环境安全,催生海上黑恶势力,危害建筑工程安全,影响海上通航安全,具有较大的社会危害性。要深刻认识盗采海砂犯罪的严重社会危害性,准确把握依法打击盗采海砂犯罪的形势任务,依法加大对涉海砂违法犯罪的惩治力度,坚决维护好海洋生态环境安全、建筑工程安全、海上通航安全和国家能源安全。

《纪要》指出,要正确适用法律,充分发挥依法打击盗采海砂犯罪的职能作用。要正确理解和准确适用刑法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非法采矿、破坏性采矿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充分发挥环境资源审判职能作用 依法惩处盗采矿产资源犯罪的意见》等规定,准确把握涉案海砂价格的认定规则,加强涉案船舶、财物处置力度,统一执法司法尺度。要全面、准确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坚持宽严相济、罚当其罪,突出打击重点、体现区别对待,切实做到该严则严、当宽则宽、宽严相济,确保在办理涉海砂刑事案件中实现政治、法律、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纪要》强调,要推动形成工作合力,建立健全协作配合与监督制约机制。要推动审判机关、检察机关、海警机构三部门分工负责,互相配合,互相制约,有效形成打击合力,积极推动诉源治理,为海洋生态环境共筑有力司法屏障。要结合工作职责,认真分析研判涉海砂违法犯罪规律、形成原因,统筹运用制发司法建议、检察建议、开展检察公益诉讼、进行法治宣传、以案释法等方式,构建惩防并举、预防为先、治理为本的综合性防控体系。要在注重打击犯罪的同时,积极推动涉海砂违法犯罪的诉源治理、综合治理,斩断利益链条,铲除犯罪滋生土壤。

下一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中国海警局将抓好《纪要》的落实,依法严厉打击盗采海砂违法犯罪活动,协力推进海上执法司法工作高质量发展,为维护海上安全稳定、保障海洋生态安全、推动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和海洋生态文明建设提供法治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