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6月9日讯阿特斯阳光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今日在上交所科创板上市。截至今日收盘,阿特斯报13.05元,涨幅17.57%,成交额35.88亿元,振幅14.77%,换手率67.04%,总市值470.72亿元。
阿特斯是全球主要的光伏组件制造商之一,核心业务为晶硅光伏组件的研发、生产和销售,致力于为客户提供品质可靠、技术领先、性价比高的组件产品。
截至上市公告书签署日,加拿大CSIQ持有公司74.8691%的股权,为公司的控股股东。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为XiaohuaQu及其配偶HanBingZhang。XiaohuaQu和HanBingZhang持有加拿大CSIQ普通股数量13,730,929股,持有加拿大CSIQ股份比例21.24%,通过加拿大CSIQ间接持有公司487,642,954股,通过香港乾瑞间接持有公司3,992,210股,合计间接持有公司股权比例16.04%。XiaohuaQu和HanBingZhang均为加拿大国籍,无境外长期居留权。
阿特斯于2021年12月13日首发过会,科创板上市委2021年第95次审议会议提出问询的主要问题:
1.请发行人代表:分析早在2019年9月即开始剥离海外电站开发及运营板块的原因及合理性,说明该等操作与发行人独立上市的决策是否相关;发行人向CSIQ销售组件产品与在2020年度与向其他客户销售组件产品的单价出现较大差异的原因及合理性;结合CSIQ未来在海外开发电站的计划及组件需求,说明发行人及其实际控制人为保证发行人向CSIQ销售组件的价格公允性所采取的必要措施。请保荐代表人发表明确意见。
2.请发行人代表:从行业发展趋势、技术业务转型、发展战略选择等角度说明发行人业务国际化程度较高、大尺寸及单晶产品布局较晚、产能和垂直一体化程度较低的原因;分析发行人在2021年1-6月出现亏损、经营性现金流为负、毛利率大幅下降的原因,说明发行人是否因此存在持续亏损的重大风险,以及发行人为改善盈利状况所采取的措施及成效。请保荐代表人发表明确意见。
3.请发行人代表结合发行人主要境外业务所在国家/地区对中国光伏企业的贸易政策及变化情况,分析该等贸易政策及变化是否会对发行人的境外收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并说明发行人所采取的应对措施。请保荐代表人发表明确意见。
4.请发行人代表说明截止目前未决的、以发行人或其控股子公司为被告/被申请人的案件的进展情况、所涉赔偿金额以及预估案件结果对发行人的影响。请保荐代表人发表明确意见。
阿特斯本次在上交所科创板上市,超额配售选择权行使前,本次公开发行股份数量541,058,824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15.00%;超额配售选择权全额行使后,本次公开发行股份数量622,217,324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16.87%。公司本次发行价格为11.10元/股,保荐人为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保荐代表人为魏先勇、薛昊昕;联席主承销商为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阿特斯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600,575.29万元;690,661.23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572,782.43万元;662,845.46万元。
阿特斯最终募集资金净额较原计划多172,782.43万元;262,845.46万元。2023年6月6日,阿特斯披露的招股说明书显示,公司拟募集资金400,000.00万元,分别用于产能配套及扩充项目、嘉兴阿特斯光伏技术有限公司研究院建设项目、补充流动资金。
阿特斯本次发行费用总额为27,792.86万元;27,815.77万元。其中,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获得承销费及保荐费17,264.15万元。
本次保荐人子公司中国中金财富证券有限公司跟投的获配股份数量为本次公开发行股份数量的2.00%,即10,821,176股,获配金额为120,115,053.60元。限售期为自上市之日起24个月。
2020年至2022年,阿特斯的营业收入分别为2,327,938.02万元、2,800,996.30万元、4,753,608.67万元;净利润分别为162,319.98万元、4,244.58万元、214,965.51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分别为161,330.00万元、3,498.33万元、215,685.09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分别为105,212.08万元、-41,061.93万元、206,152.99万元。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674,219.10万元、-166,495.68万元、566,203.04万元;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分别为2,525,784.66万元、2,930,907.53万元、5,353,311.69万元。
2023年1-3月,阿特斯实现营业收入1,183,069.78万元,同比增长53.43%;实现净利润91,871.56万元,同比增长1,233.92%;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91,830.86万元,同比增长1,181.61%;实现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78,315.79万元,同比增长657.69%;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93,121.02万元,同比减少1,065.04%。
按照目前的市场原材料、境外运输价格等外部情况及公司已实现收入和在手订单情况,公司预计2023年上半年营业收入为241.56亿元至303.20亿元,与2022年上半年同比上升22%至53%;预计2023年上半年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6.88亿元至20.74亿元,与2022年上半年同比上升270%至355%;预计2023年上半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4.28亿元至18.14亿元,与2022年上半年同比上升218%至3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