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6月15日讯星徽股份昨晚发布《关于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审核中心审核通过的公告》称,公司于2023年6月14日收到深交所上市审核中心出具的告知函,深交所发行上市审核机构对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申请文件进行了审核,认为公司符合发行条件、上市条件和信息披露要求,后续深交所将按规定报中国证监会履行相关注册程序。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尚需获得中国证监会做出同意注册的决定后方可实施,最终能否获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决定及其时间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上述事项进展情况,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及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星徽股份于2023年6月12日披露的《2022年创业板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显示,本次发行的对象为自然人谢晓华。截至报告期末,星野投资持有公司21.73%的股权,为公司的控股股东,蔡耿锡和谢晓华夫妇合计持有星野投资100%的股权,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谢晓华拥有中国香港永久居留权,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系公司关联方,本次发行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发行股票定价基准日为本次发行股票的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发行价格为4.89元/股,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数量按照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除以最终发行价格计算得出,数量不足1股的余数作舍去处理,即发行数量不超过102249488股,未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30%。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5000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净额将全部用于偿还借款。
公司的控股股东为广东星野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为蔡耿锡、谢晓华夫妇。截至募集说明书签署之日,公司股本总额为368822175股,实际控制人蔡耿锡、谢晓华夫妇通过广东星野投资有限责任公司间接持有8012773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21.73%。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数量不超过102249488股。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以现金方式认购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以截至募集说明书签署之日数据及本次发行上限测算,发行完成后,公司总股本数量将由368822175股变更至471071663股,蔡耿锡、谢晓华夫妇直接和间接持股比例变更为38.72%,仍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因此,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不会导致公司的控制权发生变化。
公司表示,通过本次发行可以降低资产负债率,提升抗风险能力;减轻财务负担,增强公司的盈利能力;优化资本结构,提升后续融资能力。
本次发行保荐机构为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保荐代表人孙守恒、孔令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