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日报记者 何亮
6月11日至15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何维带领执法检查组在湖南省就科学技术进步法(以下简称“科技进步法”)贯彻实施情况开展执法检查。执法检查组先后到长沙、株洲、郴州3地,围绕推动提升原始创新能力、增强创新体系整体效能、激发创新创造活力、营造良好创新环境等开展检查。
科技进步法执法检查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关于实施科教兴国战略、人才强国战略、创新驱动发展战略部署的具体举措,也是今年全国人大常委会监督工作的重点。在6月12日召开的湖南省贯彻实施科技进步法情况座谈会上,何维提出,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创新在我国现代化建设全局中的核心地位,依法行使监督权,通过执法检查推动和促进科技创新,为建设科技强国、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检查组前往中国铁建重工第二产业园区、湖南杂交水稻研究中心、中南大学、长沙北斗产业安全技术研究院、株洲中车时代电气股份有限公司、郴州市东江湖大数据产业园等,实地检查企业、高校、科研院所等创新主体的技术创新突破、创新生态建设、自主创新能力培养情况以及地方实施科技进步法情况。
检查组表示,湖南省贯彻实施科技进步法责任明确、落实有力,推动科技创新的举措和成效值得肯定,在培育战略科技力量、强化企业科技创新主体地位、加快区域科技创新体系升级发展等方面进行了有益探索与实践。对一些企业、高校和科研院所提出的加大基础研究持续性投入、加强科技激励规定落实的督促和检查等具体意见和建议,检查组表示将进行认真研究,并提出对策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