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海关总署办公厅官方微博@海关发布消息,6月19日,金陵海关驻邮局办事处在进境邮递渠道截获罂粟种子和大麻种子2批次,共计235粒,毛重21克。
我国相关法律明确规定,禁止非法种植罂粟、古柯植物、大麻植物以及国家规定管制的可以用于提炼加工毒品的其他原植物。下一步该批种子将作销毁处理。
据海关总署办公厅官方微博@海关发布消息,6月19日,金陵海关驻邮局办事处在进境邮递渠道截获罂粟种子和大麻种子2批次,共计235粒,毛重21克。
我国相关法律明确规定,禁止非法种植罂粟、古柯植物、大麻植物以及国家规定管制的可以用于提炼加工毒品的其他原植物。下一步该批种子将作销毁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