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6月28日讯中超控股今日股价收报2.65元,下跌1.12%,总市值33.60亿元。
中超控股昨晚披露的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显示,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拟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121,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拟用于以下项目:航空发动机及燃气轮机用高温合金精密铸件建设项目、高温合金精密铸件智能铸造技术研发项目、补充流动资金。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不超过35名。最终发行对象将在本次发行申请获得深交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作出同意注册决定后,由公司董事会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根据申购报价的情况与保荐机构协商确定。
本次发行的股票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同时本次发行的股票数量不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30%,即不超过380,400,000股。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
本次发行完成后,发行对象所认购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转让。
截至预案公告日,江苏中超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是公司的控股股东,直接持有公司17.39%的股份。杨飞直接持有公司1.18%的股份,通过控股江苏中超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控制公司股份比例为17.39%,合计控制公司股份比例为18.57%,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
根据本次发行股份数量上限测算,本次发行完成后,控股股东的持股比例将不低于13.38%,实际控制人杨飞的控股比例将不低于14.28%,仍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因此,本次发行不会导致公司的控制权发生变化;同时,根据本次发行预案,本次发行后单个认购对象及其关联方、一致行动人认购数量合计不得超过本次发行前总股本的5%。因此,本次发行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发行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深交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作出同意注册的决定后方可实施。
公司业绩波动较大。2020年、2021年、2022年及2023年1-3月,中超控股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别为1,095.01万元、2,739.43万元、-4,795.90万元、-4,414.02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别为4,712.89万元、2,238.53万元、-8,912.64万元、-4,633.60万元。
2020年末、2021年末、2022年末及2023年3月末,公司资产负债率分别为72.27%、75.24%、75.22%及75.72%。
中超控股表示,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有助于扩大公司资产规模和业务规模,整体财务状况也将得到进一步改善。同时,随着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逐步实施,公司的收入水平将得到稳步增长,盈利能力和抗风险能力将得到进一步提升,整体实力将得到显著增强。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净资产规模将有所增加,公司资产负债率和财务风险将得到降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产生效益需要一定时间,因而短期内公司每股收益和净资产收益率存在下降的可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