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人日报记者 裴龙翔
在各大商场停车,驶离停车场时扫码缴费已经十分常见。不过,看似便捷的缴费方式,也可能成为驶离停车场的“拦路虎”。记者日前从上海市消保委获悉,有不少消费者反映,必须先关注商场公众号或注册成为会员后,才能缴纳停车费。
端午小长假期间,前往上海嘉定阿克苏路某商场消费的饶女士就遇到了此类问题。商场工作人员引导她关注公众号后,上传小票获取积分。“积分可以兑换停车时长,不关注就没法上传小票。”饶女士表示由于类似原因,自己已经被迫关注了不少商场的公众号。
上海市消保委对主城区商业中心30家商场停车场暗访发现,相关情况普遍存在且花样繁多:在“阿拉城”的停车场扫码后,“服务”菜单栏没有停车缴费选项,消费者只能先关注公众号再缴费;在“上海日月光中心”的停车场扫码后,弹出的小程序要求必须先加入会员才能缴费,消费者需提供手机号接收验证码加入会员;在“大洋千树广场”的停车场扫码后,弹出的页面无法直接输入车牌号,消费者需提供微信昵称和头像后才能缴费……
对于上述做法,饶女士并不认可:“不少商场已经取消人工收费,扫码缴费是唯一的办法,而一扫码就要求关注公众号、甚至注册会员,否则无法缴费驶离停车场,更无法获取发票。手机号码、微信等信息被采集后,就会不断推送广告、促销活动,这样强制的做法很不合理。”还有消费者表示,强制关注不仅徒增麻烦,还会让操作智能手机不熟练的司机无奈耽误时间,甚至造成拥堵。
上海市消保委认为,消费者在扫码缴费时,商家应按照最小和必要原则获取个人信息。商家将关注公众号或加入会员、提供个人信息作为扫码缴费的前提,是不公平、不合理的,限制了消费者的选择权。
不仅是扫码付费停车,消费者在餐饮店扫码点餐时,也经常遇到类似情况。一些二维码,赫然成了消费的“拦路码”。对此,中国消费者协会日前发文称,将在全国范围内开展“反对强制关注公众号”消费监督工作,支持依法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上海市消保委新闻部主任杨青表示,对于扫码缴纳停车费,较好的做法是将需要授权获取信息的“会员优惠通道”和普通消费者的“快速缴费通道”区分开来,“可以在停车场公布两个二维码,一个是扫码加入会员获取优惠的通道,另一个是非会员直接缴费、不需要提供额外个人信息的通道,给消费者自主选择的权利。”
据了解,上海市消保委会将暗访范围扩大至覆盖全市各区主要商圈共计140个商场的停车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