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6月30日讯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审核委员会2023年第48次审议会议于昨日召开,审议结果显示,山东凯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债符合发行条件、上市条件和信息披露要求。
上市委会议现场问询的主要问题
无
需进一步落实事项
无
凯盛新材于2023年5月9日发布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公司本次发行拟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65,00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拟用于10000吨/年锂电池用新型锂盐项目、补充流动资金。
凯盛新材本次发行的可转债的具体发行方式,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与保荐机构协商确定。本次发行的可转债的发行对象为持有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证券账户的自然人、法人、证券投资基金、符合法律规定的其他投资者等。
凯盛新材本次发行证券的种类为可转换为公司A股股票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该可转债及未来转换的公司A股股票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凯盛新材本次发行的可转债的初始转股价格不低于募集说明书公告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交易均价和前一个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交易均价,具体初始转股价格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在发行前根据市场状况与保荐机构协商确定。
中证鹏元对凯盛新材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进行了信用评级,并出具《山东凯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信用评级报告》,评定公司主体信用等级为AA-,评级展望为稳定,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信用等级为AA-。
凯盛新材表示,随着公司经营规模的稳步扩张,所需营运资金规模将不断增加。未来,随着公司潍坊厂区的建成和投产,以及首发募投项目的投产运营,公司经营规模将进一步扩大,营运资金需求将进一步增加。本次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后,将一定程度满足公司经营规模扩大所带来的新增营运资金需求,从而集中更多的资源为业务发展提供保障,提高抗风险能力,有利于公司持续、健康、稳定发展。
凯盛新材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保荐机构为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保荐代表人为艾玮、李文松。
凯盛新材于2021年9月27日在深交所创业板上市,公开发行股票6,000.00万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14.26%;本次发行全部为新股发行,不涉及原股东公开发售股份,发行价格为5.17元/股;保荐机构为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保荐代表人为孔辉焕、李文松。
凯盛新材2021年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31,020.00万元,募集资金净额为28,189.15万元,较原计划少26,810.85万元。凯盛新材2021年9月6日发布的招股意向书显示,公司拟募集资金55,000万元,用于芳纶聚合单体两万吨装置扩建项目、2000吨/年聚醚酮酮树脂及成型应用项目、安全生产管控中心项目。
凯盛新材2021年首次公开发行的发行费用总额为2,830.85万元,其中,保荐及承销费1,944.53万元。
凯盛新材2022年营业收入为10.10亿元,同比增长14.88%;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35亿元,同比增长21.28%;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2.26亿元,同比增长25.95%;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044.41万元,同比增加88.22%。
凯盛新材2023年一季度营业收入为2.48亿元,同比下降3.82%;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5067.22万元,同比下降26.39%;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5026.68万元,同比下降25.09%;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5367.98万元,同比减少109.9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