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业关联很多上下游行业,其良性循环对经济恢复和发展具有重要意义。人民银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10日发布《关于延长金融支持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有关政策期限的通知》,决定将《关于做好当前金融支持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工作的通知》有关政策有适用期限的,将适用期限统一延长至2024年12月31日。
专家表示,金融管理部门对上述两项政策进行延期,将进一步改善房地产企业融资,稳定市场信心和预期,推动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更好地助力宏观经济持续恢复。
据人民银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有关负责人介绍,政策延期涉及两项内容:一是对于房地产企业开发贷款、信托贷款等存量融资,在保证债权安全的前提下,鼓励金融机构与房地产企业基于商业性原则自主协商,积极通过存量贷款展期、调整还款安排等方式予以支持,促进项目完工交付。2024年12月31日前到期的,可以允许超出原规定多展期1年,可不调整贷款分类,报送征信系统的贷款分类与之保持一致。
二是对于商业银行按照《通知》要求,2024年12月31日前向专项借款支持项目发放的配套融资,在贷款期限内不下调风险分类;对债务新老划断后的承贷主体按照合格借款主体管理。对于新发放的配套融资形成不良的,相关机构和人员已尽职的,可予免责。
2022年11月11日,人民银行、原银保监会联合出台《通知》,从保持房地产融资平稳有序、积极做好保交楼金融服务、配合做好受困房企风险处置、加大住房租赁金融支持等方面,明确了16条支持政策,其中两条政策规定了适用期限。
之所以对上述两项政策延期,上述负责人表示,《通知》发布实施后,对保持房地产融资合理适度、推动化解房地产企业风险发挥了积极作用,取得了良好的政策效果。综合考虑当前房地产市场形势,为引导金融机构继续对房地产企业存量融资展期,加大保交楼金融支持,人民银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决定,延长有关政策适用期限。
“金融管理部门对上述两项政策进行延期,这在一定程度上将打消金融机构顾虑,进一步改变金融机构不敢贷、不愿贷等情况,鼓励金融机构向专项借款支持项目发放配套融资,进一步改善房地产企业融资,稳定市场信心和预期,推动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更好地助力宏观经济持续恢复。”招联金融首席研究员、复旦大学金融研究院兼职研究员董希淼表示。
光大银行金融市场部宏观研究员周茂华认为,延长的这两条主要涉及房地产供给端融资支持措施,继续为部分房企缓解短期资金压力,随着楼市需求稳步复苏,房地产自我造血能力改善,信用环境改善,房地产有望逐步进入良性循环。
上述负责人强调,除上述两条政策外,其他不涉及适用期限的政策长期有效。各金融机构应按照文件要求切实抓好落实,因城施策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保持房地产融资合理适度,加大保交楼金融支持,推动行业风险市场化出清,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下一步,应全面调整优化房地产金融政策,延长房地产贷款集中度管理的过渡期;通过央行‘三支箭’措施、政策性银行专项借款等措施,加大对优质房地产企业流动性支持,继续加大对保交楼项目专项支持;支持开发贷款、信托贷款等存量融资合理展期。因地制宜,因城施策、因区施策,加快调整优化住房信贷政策。”董希淼说,要在如何满足改善性住房需求上采取更多的支持政策,商业银行也要加快产品和服务创新,探索满足老年人、新市民等群体住房消费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