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鹏鼎控股终止募资不超39.7亿定增 上半年净利降43%

北京9月26日讯鹏鼎控股昨日晚间披露关于终止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并撤回申请文件的公告。公司于2023年9月2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并撤回申请文件的议案》,同意公司终止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事项,并向深交所申请撤回相关申请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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鹏鼎控股2023年8月23日披露的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显示,公司本次发行拟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396,728.58万元,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净额用于年产526.75万平方英尺高阶HDI及SLP印刷电路板扩产项目、年产338万平方英尺汽车板及服务器板项目、数字化转型升级、补充流动资金。

鹏鼎控股终止募资不超39.7亿定增 上半年净利降43%

鹏鼎控股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为不超过35名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特定对象,包括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公司、财务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其他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法人、自然人或其他合格机构投资者。其中,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2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公司作为发行对象的,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

最终具体发行对象将在本次发行通过深交所审核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由公司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按照相关规定并根据发行询价结果,与本次发行的保荐人协商确定。

截至募集说明书签署日,鹏鼎控股本次发行尚未确定具体发行对象,因而无法确定发行对象与公司的关系。具体发行对象与公司之间的关系将在本次发行结束后公告的发行情况报告书中予以披露。

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期首日。本次发行的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

截至募集说明书签署日,鹏鼎控股总股本为2,320,437,816股,其中美港实业直接持有公司66.12%的股份,是公司的控股股东,公司无实际控制人。

鹏鼎控股按照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数量上限150,000,000股测算,本次发行结束后,公司的总股本为2,470,437,816股,控股股东美港实业直接持股比例为62.10%,其一致行动人集辉国际直接持股比例为5.36%,二者合计控股比例为67.46%。发行结束后,美港实业仍为公司控股股东,公司无实际控制人。因此,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鹏鼎控股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为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保荐代表人为张骁铂、宁小波。

鹏鼎控股2023年上半年实现营业收入115.35亿元,同比减少18.71%;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8.12亿元,同比减少43.08%;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7.4亿元,同比减少45.85%;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44.63亿元,同比减少15.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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