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日报记者 李禾
9月26日,在生态环境部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生态环境部新闻发言人刘友宾说,今年以来,生态环境部发挥生态环境保护职能作用,制定实施了《生态环境促进稳增长服务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并及时推出新的接续政策措施,推动经济运行持续回升向好。
比如生态环境部推动生态环境导向的开发(EOD)模式试点和气候投融资试点,深化国家生态环境科技成果转化综合服务平台建设,提炼形成约2000项重点技术,帮助企业形成污染治理技术解决方案,惠企纾困帮扶效果显现。
前8个月全国完成项目环评审批8.09万个
《生态环境促进稳增长服务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提出5项行动,并细化为30条落实举措。其中,环评工作位列5项行动之首。
生态环境部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司司长刘志全说,从全国环评审批情况看,环评审批数量、涉及总投资额均有明显增长。
数据显示,今年1—8月,全国共完成环评审批的项目8.09万个,同比增长13%,涉及总投资14.7万亿元,同比增长9.4%。其中,基础设施、新能源、环境治理等项目快速增长。上半年,全国审批水利项目环评1642个,同比增长37%;铁路专用线项目29个,数量创历史新高;新能源相关行业迅猛增长,新能源汽车项目218个,同比增长179.5%;风电项目317个,同比增长63.4%。
“我们发挥了环评审批‘三本台账’和绿色通道机制作用,即国家、地方、外资三个层面的重大项目环评审批服务清单制度,在严守生态环保底线基础上,为重大投资项目提供全过程保障。”刘志全说。
进一步优化环境影响评价工作
刘志全强调,环评工作既要服务保障重大项目科学落地,促进经济持续回升向好,又要守好生态环境底线,把住绿色发展方向,不偏航不失速。
生态环境部近期印发《关于进一步优化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意见》,推动环评与排污许可“两证审批合一”,即对生产工艺相对单一、环境影响较小、建设周期短,且应当编制报告表的农副食品加工业、食品制造业等12类建设项目,可在项目开工建设前,办理环评与排污许可手续,建设过程中发生的非重大变动,不需要重新办理环评手续,在项目排污前,一次性变更排污许可证即可;针对新兴的生物药品制造及其研发中试类项目出台改革举措,比如属于生产和环保设施不变,仅原辅料、产品变化的,只要污染物排放未超过原环评要求,不需要重新环评等。
推动生态环保技术再上新台阶
刘志全说,下一步,生态环境部将继续实施环评审批“三本台账”和绿色通道机制,会同地方加快审查审批,为重大项目尽快开工创造条件。“我们还将推动生态环保措施创新,主动参与生态环境科技创新重大行动,在过鱼通道等水生生态保护措施、保水采煤等绿色工艺、减污降碳协同增效、生态修复技术等方面加大研究创新力度,推动生态环保技术再上新台阶。”刘志全说。
刘友宾表示,生态环境部将继续抓好促进稳增长、服务高质量发展的各项具体措施落地见效,推进实施一批新政策新举措,以高水平保护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