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注于分享
分享好资源

北交所上市公司转板新规出炉 推动多层次资本市场协调发展

多层次资本市场协调发展再迎新举措,备受关注的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转板新规正式出炉。

10月8日,北交所发布了修订后的《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7号—转板》。《转板指引》发布后,有转板意愿的上市公司可依规开展选聘保荐机构等转板相关工作。

据了解,为了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转板指引》还补充完善了上市公司召开董事会审议转板事宜前的程序。北交所相关负责人表示,转板机制涉及多层次资本市场协调发展,关乎广大投资者切身利益。本次修订转板指引高度重视投资者权益保护,着力于形成有序化、规范化、常态化转板安排。

引导上市公司稳妥启动

强化“关键少数”监管

“引导上市公司稳妥启动转板。”北交所相关负责人表示,有转板意愿的上市公司,应当从实现长远健康发展、切实回报投资者出发,审慎评估自身是否符合转板条件,并选聘具有良好执业质量的保荐机构,稳妥启动、推进转板工作。

具体来看,本次修订内容还包括压实中介机构“看门人”职责,要求保荐机构勤勉尽责,充分了解公司情况,在此基础上与公司签订保荐协议后及时报备,帮助企业扎实做好转板各项准备工作,实现转板稳启动、稳推进;要进一步理顺转板程序安排,保荐机构提交报备文件后,北交所将依规进行完备性核对,开展股票交易核查,并与沪深交易所就涉及的重要监管事项进行沟通协调。相关工作完成后,公司可以召开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转板事宜。这一程序安排夯实了启动转板程序前的准备基础,有利于保障公司更加顺畅高效推进转板工作。

值得关注的是,此次转板指引还强化“关键少数”监管,要求相关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监高承诺在公司推进转板期间“不减持”,防范相关主体利用“忽悠式”转板牟利、损害投资者权益。同时,加强异常交易监管,从严打击利用转板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违法违规行为。

北交所相关负责人,转板作为上市公司的重要敏感事项,有必要提出具体的监管要求,安排行之有效的服务举措,以防范上市公司“关键少数”等主体利用“忽悠式”转板进行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违法违规行为,保护投资者权益。

转板程序分为四个阶段

完善董事会审议转板程序

人民网财经通过梳理《转板指引》发现,此次新规落地后,北交所上市公司转板程序主要包括四个阶段:

第一阶段是准备和沟通。北交所上市公司有转板意愿的,应当先选聘转板保荐机构,接受保荐机构尽职调查,并与保荐机构签订保荐协议。保荐协议签署后,保荐机构应及时向北交所提交报备文件。北交所收到报备文件后,将进行完备性核对,开展股票交易核查,并与沪深交易所就涉及的重要监管事项进行沟通协调。

第二阶段是开会和披露。以上工作完成后,上市公司可以按要求履行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具体包括召开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转板事项,并需要按照规定披露相关公告。

第三阶段是申请和审核。上市公司和保荐机构准备好申请材料后,可以向沪深交易所提交转板申请,公司股票在申请的次一日开始停牌。沪深交易所开展审核工作。

第四阶段是退市和转板。经沪深交易所审核同意的,上市公司向北交所申请办理股票退市手续,并按照中国结算的要求办理股票跨市场转登记手续等。

《转板指引》还补充完善了上市公司召开董事会审议转板事宜前的程序。依照新规,保荐机构提交报备文件后,北交所将依规进行完备性核对,开展股票交易核查,并与沪深交易所就涉及的重要监管事项进行沟通协调。

有业内人士对此表示,上述程序的安排,意在明确要求上市公司和保荐机构要审慎做出“双向选择”,北交所上市公司自身要做好客观评估,保荐机构要做好尽职调查,并以此为基础和公司签保荐协议。这是北交所上市公司启动转板工作的前提和基础,只有决策审慎,推进才能稳妥。

此外,北交所进一步表示,优化转板机制将加强多层次资本市场互联互通,为北交所上市公司发展壮大提供多元路径,进一步凝聚资本市场服务实体经济、支持科技创新的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