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国科学院老科学家科普演讲团专家走进云南省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开展了70场高质量的科普报告。除了退居二线的科学大家,我们也看到,越来越多的一线科研人员走到“聚光灯下”。在前不久刚刚结束的2023年全国科普日活动中,许多高校和科研院所的科学家化身科普大使,走进校园、科技场馆和乡村,向公众讲解科学。
科研人员做科普,可能出于责任使命,也可能出于兴趣爱好。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近期印发的《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关于新时代加强科学普及工作的意见》则让我们从科研资助项目的视角看到政府激发科技界科普内生动力的决心。该文件提出采用“大必须、小鼓励”的分类实施科普引导政策,资助强度较大的项目“应当围绕项目实施开展科普工作”,而资助强度较小的项目类型要“鼓励科研人员在做好科研工作的同时积极开展科普工作,将科普成果列入项目成果中”。这也就意味着,科研人员在申请科研项目的同时,需要将科学研究与科学普及“同谋划,同部署,同推进”。
几年前,我所在的课题组开展过一次面向科研人员的科普调查,其中一个选项就涉及到科研人员是否会在基金申请过程中罗列自己的科普工作,绝大多数受访人员都给出了否定的回答。但是相信随着该文件的发布和相应政策措施的落地,上述情况会发生转变。
科学普及是实现创新发展的重要基础性工作。科技创新为科学普及提供了重要内容,科学普及也可以“反哺”科技创新,最终实现科技创新与科学普及的“两翼齐飞”和“双向奔赴”。提升公民科学素质是科普工作的重要目标和内容。同时,相应的文件也提到,落实科学普及与科技创新同等重要的制度安排尚不完善,而《意见》的出台可以认为在一定程度上贯彻了这一制度安排,也有利于推进“抓科普就是抓创新,抓创新必须抓科普”。
当然,我们在为这一《意见》出台欢欣鼓舞的同时,也需要思考如何让相应的要求变成具体可操作的方案,让科研人员在做好科研的同时,能够积极支持和参与科普工作。
首先,需要转变观念。科普是实践性很强的工作,科普效果好不好,或者说是否达到了应有的效果,需要通过实践来检验。要避免出现为科普而科普的现象,而这就涉及到科普理念的转变,从相关项目“要我做”转变为“我要做”。同时需要进一步提高科研人员对科普重要性的认识,通常我们更多地强调科研人员有责任和义务开展科普工作,但也应该从科研人员和科学共同体的视角出发,去思考科普能够给科学研究、科技创新和科研人员带来哪些被忽视的益处。只有科研人员真正认识到科普的重要性和益处,科普的效果才会最大化。
其次,需要拓展科普的渠道。当前,随着社交媒体的迅猛发展,科普不能单纯地依赖于传统的传播渠道,而应该采用多元融合的方式,将科普从图书、报纸、期刊、广播、电视拓展为全时段、全方位、全过程、全要素的传播。受众在哪里,科普就应该做到哪里。充分利用短视频、直播、实验室开放,甚至是VR、AR、MR等虚拟现实技术拓展科普的渠道。
再次,需要壮大科普的队伍。虽然《意见》对相应的项目要开展科普工作提出了要求,但是我们需要认识到,并不是所有的科研人员都有充分的时间、专业的能力做好科普。因此,除开展培训之外,还应该采用“大联合,大协作”的模式,组建科普团队,甚至可以由专业的机构协助科研人员团队完成项目中的科普任务。这不但有助于提高科普的效果,也有助于壮大科普队伍,更有助于将项目实施中产生的前沿知识、创新思想、科学方法、科学精神和科学家精神等融入科普内容和科普产品之中,推动科普的高质量发展,进而推动科技创新与科学普及的“两翼齐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