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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钢包装定增募不超6.98亿获上交所通过 中金公司建功

北京10月27日讯宝钢包装昨日晚间发布公告称,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获得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

公告显示,公司昨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审核中心出具的《关于上海宝钢包装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审核意见的通知》。审核意见为:“上海宝钢包装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符合发行条件、上市条件和信息披露要求。本所将在履行相关程序并收到你公司申请文件后提交中国证监会注册。”

公司表示,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尚需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做出同意注册的决定后方可实施,最终能否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注册的决定及其时间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该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宝钢包装2023年8月31日披露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69,80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将全部用于安徽宝钢制罐有限公司新建智能化铝制两片罐生产基地项目、贵州新建智能化铝制两片罐生产基地项目、柬埔寨新建智能化铝制两片罐生产基地项目、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银行贷款。

本次发行的股票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采用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方式,公司将在上交所审核通过并取得中国证监会关于本次发行的同意注册文件的有效期内择机发行。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为不超过35名投资者。所有发行对象均以现金认购本次发行的股票。

最终发行价格将在公司在上交所审核通过并取得中国证监会对关于本次发行的同意注册文件后,根据投资者申购报价情况,遵循价格优先的原则,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与保荐机构协商确定。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数量按照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除以最终竞价确定的发行价格计算得出,且发行数量不超过154,505,341股,不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30%。最终发行数量将在公司在上交所审核通过并取得中国证监会关于本次发行的同意注册文件后,根据投资者申购报价的情况,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与保荐机构协商确定。

截至预案公告之日,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尚未确定,因而无法确定发行对象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截至预案公告之日,公司总股本为1,133,039,174股。宝钢金属直接持有上市公司395,026,127股股份,并通过其全资子公司南通线材间接控制公司9,599,359股股份,合计占公司总股本的35.71%,为公司控股股东。中国宝武直接并通过其所控制的各下属企业间接控制公司685,610,408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60.51%,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

按照本次发行股票数量的上限测算,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增加至1,287,544,515股,公司控股股东宝钢金属直接及间接合计控制上市公司31.43%股份,仍为公司的控股股东;中国宝武直接及间接控制上市公司53.25%股份,仍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

综上所述,本次发行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宝钢包装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为中金公司,保荐代表人为苏丽萍、吕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