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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铁应急终止发不超18亿元可转债 保荐机构为海通证券

北京11月6日讯上交所网站近日公布关于终止对浙江华铁应急设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审核的决定。

华铁应急终止发不超18亿元可转债 保荐机构为海通证券

上海证券交易所于2023年3月3日依法受理了华铁应急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申请文件,并按照规定进行了审核。2023年10月26日,华铁应急和保荐人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向上交所提交了《浙江华铁应急设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撤回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并在主板上市申请文件的申请》和《关于撤销浙江华铁应急设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并在主板上市保荐的申请》,分别申请撤回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申请文件和申请撤销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并在主板上市保荐工作。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第十九条、《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发行上市审核规则》第六十三条的有关规定,上交所决定终止对华铁应急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审核。

华铁应急2023年3月7日披露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180,00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全部用于高空作业平台租赁服务能力升级扩建项目、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华铁应急终止发不超18亿元可转债 保荐机构为海通证券

华铁应急本次可转债的具体发行方式由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与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在发行前协商确定。本次可转债的发行对象为持有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证券账户的自然人、法人、证券投资基金、符合法律规定的其他投资者等。

华铁应急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保荐机构为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保荐代表人为陈金林、马腾飞。

华铁应急最近五年内募集资金情况显示,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7]1647号文《关于核准浙江华铁建筑安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采用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方式,向三名发行对象累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49,206,348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7.56元,共计募集资金人民币371,999,990.88元,扣除发行费用7,924,528.30元后的募集资金净额为364,075,462.58元,已于2018年2月13日汇入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验证,并出具信会师报字[2018]第ZF10021号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专户存储。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1206号文《关于核准浙江华铁应急设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采用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方式,向七名发行对象累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199,275,361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5.52元,共计募集资金人民币1,099,999,992.72元,扣除发行费用11,414,410.71元后的募集资金净额为1,088,585,582.01元,已于2020年8月13日汇入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验证,并出具致同验字第332ZC00270号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2〕2053号文《关于核准浙江华铁应急设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采用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方式,向特定对象公司控股股东胡丹锋先生所控制公司浙江华铁大黄蜂控股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125,000,000股,每股面值1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4.8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600,00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8,759,433.91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91,240,566.09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验证,并由其出具致同验字第332C000546号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