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11月10日讯 华扬联众今日股价收报11.83元,跌幅1.50%,总市值29.97亿元。
华扬联众昨日晚间披露关于实际控制人、前任高级管理人员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的公告。公司于2022年11月25日披露实际控制人兼董事长苏同、副总经理杨宁分别收到中国证监会《立案告知书》。因涉嫌操纵证券市场等,中国证监会决定对苏同和杨宁立案。
华扬联众于2023年11月8日收到实际控制人苏同的通知,公司实际控制人苏同于2023年11月7日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和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
《事先告知书》显示,中国证监会拟决定对苏同、杨宁涉嫌操纵华扬联众的行为,依据《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二条的规定,对苏同、杨宁共处以800万元罚款,其中对苏同处以500万元罚款,对杨宁处以300万元罚款;对苏同涉嫌未如实披露重要股东减持信息的行为,依据《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对苏同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100万罚款。
当事人苏同、杨宁涉嫌的违法行为情节严重,依据《证券法》第二百二十一条和《证券市场禁入规定》第三条、第五条的规定,中国证监会拟决定:对苏同、杨宁分别采取10年市场禁入措施,自中国证监会宣布决定之日起在禁入期间内,除不得继续在原机构从事证券业务或者担任原上市公司、非上市公众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职务外,也不得在其他任何机构中从事证券业务或者担任其他上市公司、非上市公众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职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五条、第六十三条、第六十四条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处罚听证规则》相关规定,就中国证监会拟对苏同、杨宁实施的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苏同、杨宁享有陈述、申辩、要求听证的权利,苏同、杨宁提出的事实、理由和证据,经中国证监会复核成立的,中国证监会将予以采纳。如果苏同、杨宁放弃陈述、申辩和听证的权利,中国证监会将按照上述事实、理由和依据作出正式的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决定。
上述《事先告知书》拟处罚决定仅涉及公司实际控制人苏同和前任副总经理杨宁个人,不涉及公司资金,与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业务活动无关,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等方面造成影响。公司将严格按照监管机构相关规则的要求,及时履行后续进展情况的信息披露义务。
华扬联众昨日晚间同时发布关于公司董事长辞职及变更董事长的公告。公司于2023年11月9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董事长的议案》。公司董事会于2023年11月8日收到了公司董事长苏同的相关辞职文件,苏同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董事长职务,其辞职后仍继续担任公司董事、总经理、战略委员会召集人、提名与薪酬委员会委员等职务。
根据《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董事长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选举冯康洁为第五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公告显示,冯康洁,女,1975年出生,中国国籍,清华大学经管学院EMBA硕士,伦敦大学金史密斯学院在读博士。1996年至2003年任北京互通广告公司总经理,2003年至2009年先后任WPP下属的传立媒体北京分公司副总经理、广州达彼斯广告公司上海分公司董事总经理,2006年授获中国最具影响力的100位广告经理人及50位女广告人,2010年于北京集萃廊商贸有限公司创立设计师集合平台品牌CACHET,2019年至今任华扬联众数字技术有限公司董事,现任华扬联众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