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张敬一
国务院日前印发《关于推进普惠金融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提出,要优化普惠金融重点领域产品服务,支持小微经营主体可持续发展,助力乡村振兴国家战略有效实施。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湖南、黑龙江等地先后出台“硬核”金融支持措施。
金融事业在西部地区的发展,既不平衡也不充分,制约了乡村振兴“最后一公里”的贯通。总量小、主体少、功能弱、人才缺、覆盖面小、服务和保障能力不足,西部地区特别是广大乡村金融业亟待提速发展。总体来说,金融事业发育不完善,保险事业发展不全面,是西部地区经济发展的显著短板,是乡村振兴的现实制约。
持续推进乡村振兴,就要牢牢抓住金融这个“牛鼻子”。要通过普惠金融的方式,联动乡村振兴战略实施生态产业化、产业生态化,带动乡村一二三产融合发展。
积极推动合规金融机构将信贷服务下沉到广大乡村,引金融活水,灌溉乡村梦想。深入开展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中,应鼓励开发低成本、可复制的土地经营权抵质押担保贷款产品和服务,从而解决农民的贷款难、难贷款。向农民工返乡创业项目提供创业担保贷款,项目建成后继续享受创业担保贷款政策。建立返乡创业现代农业示范园,建设“轻资产、快周转”的产业车间,优先给予创业担保贷款,最大程度、更大范围解决“空心村”的产业之困、就业之难。
广大农村存在着大量亟待确权、流转、抵质押的宜林地以及“沉睡资产”,这些“沉睡资产”一旦激活,有助于村集体经济的市场化运营。通过构建以“机制创新、市场导向、金融造血”为核心的长效机制,让金融成为激活村集体经济、推动乡村振兴的源头活水。
金融是市场经济的核心,是乡村经济的血脉。鼓励并支持更多地方设立乡村振兴产业投资基金,加快涉农普惠金融服务体系建设,广泛引导社会资本源源不断投入到“三农”领域,做强涉农产业、做优非农产业。积极引导乡村地区充分利用普惠金融促进当地社会经济内生式发展,变输血为造血,变短期为长远,达到产业复兴、乡村振兴的目的。
加强政策引导扶持作用,立足广大乡村发展普惠保险事业,有效提升保险资金助推乡村振兴的成效。涉农保险是撑起助农致富的“保护伞”。产量保险、产值保险、收入保险、涉农小额保险,都是近年以来涌现的适合乡村的新型涉农保险。一些地方结合当地实际和自身财力,对适应当地“三农”发展需求的特色农业保险给予一定的保费补贴,通过设立地方特色农产品保险发展专项资金,有效扩大了特色农产品保险的品类和范围。金融机构要发挥好普惠金融、普惠保险的“助推器”“稳定器”作用,大力发展涉农保险,让广大乡村应享尽享普惠保险的福祉与红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