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王文彬 通讯员 张学锋 程磊
“感谢惠民交巡警为我办理的救助金,谢谢你们。”惠民县交通事故伤者家属在得到救助基金垫付手术费后,激动地热泪盈眶,不停地向交警致谢。
近日,在340国道惠民县境内发生一起小型普通客车碰撞电动三轮车的交通事故案件,此案件造成电动三轮车驾驶人及乘车人受伤,在医院治疗过程中面对高额的治疗费用,身为贫困家庭的伤员及家属犯了难,在无力承担高额手术费用的情况下到惠民县公安局交巡警大队事故科寻求帮助,办案民警在了解到伤者贫困家庭情况后,立即启动道路交通事故救助基程序,帮助其办理申请手续、积极提交进行申请,为伤者争取到了三万六千元抢救手术费用,帮助伤者渡过了难关,解了燃眉之急。
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是一种新型社会保障制度,是指依法筹集用于垫付机动车道路交通事故受害人人身伤亡的丧葬费用、部分或者全部抢救费用的社会专项基金。对于及时抢救交通事故受伤者,降低交通事故死亡率有非常重要的作用。充分体现了国家和社会对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健康的爱护和救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