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燕之屋上会前夕撤回申请材料,无缘“A股燕窝第一股”

9月21日,证监会官网显示,原定2022年9月22日上会的厦门燕之屋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简称:燕之屋)向证监会申请撤回,证监会决定取消第十八届发审委2022年第109次发审委会议对该公司发行申报文件的审核。这也意味着燕之屋无缘“燕窝第一股”。

燕之屋于2021年12月首次披露招股书申报稿,证监会于2022年4月发出反馈意见,向公司发出57问,包括要求说明:“是否存在”“是否用大量广告营销支撑业绩”“是否公允”等情况。

招股书申报稿显示,燕之屋是一家从事燕窝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的企业,主要产品包含以“碗燕”为代表的碗装系列常温即食燕窝、“燕之屋”系列鲜炖燕窝、溯源干燕窝以及燕窝粽子、燕窝月饼等燕窝产品。

2019年至2021年,公司营收分别为9.51亿元、12.99亿元、14.99亿元,同期归母净利润分别为0.79亿元、1.2亿元、1.67亿元,呈逐年增长之势。

报告期内,从营收构成来看,碗燕系列产品收入贡献分别为5.35亿元、5.43亿元和6.82亿元,在总营收的占比分别为56.64%、41.94%和45.56%;鲜炖燕窝系列产品的收入增幅最大,从2019年1.07亿元增至2021年的4.23亿元。

此外,公司的毛利率分别为48.33%、48.51%和52.69%,主营业务毛利率呈上升趋势,其中,其主要产品碗燕的毛利率分别为52.96%、55.74%和59.64%。

燕之屋本次原拟在上交所主板公开发行不超过2890万股,不低于发行后总的25%,本次发行全部为,原股东不公开发售股份。公司拟募集资金10.19亿元,分别用于生态产业园建设项目、燕之屋研发中心升级建设项目、营销网络建设及品牌推广项目、补充。

【营销费用远超研发投入】

招股书显示,2019年至2021年,公司销售费用分别为3.08亿元、3.17亿元和3.91亿元。若不考虑新收入准则,将为履行销售合同发生的运费、耗材费、电商平台佣金作为履约成本计入营业成本的影响,2019年至2021年,公司销售费用分别为3.08亿元、3.83亿元和4.51亿元,占营收比例依次为32.4%、29.5%、30.08%。

其中广告宣传费分别为1.87亿元、2.37亿元和2.67亿元,呈逐年递增趋势,占销售费用的比例分别为60.84%、74.93%和68.37%。

而同期的研发费用方面,公司分别为1874万元、1766万元、1895万元,研发费用率分别为1.97%、1.36%和1.26%。与燕之屋招股书列举的同行业上市公司相比,其研发费用率低于东阿阿胶、八马茶业、天福茗茶的平均值。

证监会官网显示,证监会在2022年4月22日的反馈意见中要求公司说明业务驱动模式、竞争策略,是否通过降低产品单价促销、大量广告营销支撑业绩,以及是否存在影响持续经营能力的相关风险。不过,燕之屋在5月9日更新的招股说明书中,并未对上述问题进行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