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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康鑫福人生年金保险分红型条款是什么?泰康新福人寿保险分红条款是什么?

泰康新福生命年金保险分红条款包括保障内容和不保障内容,详情如下:

保证内容为:

1、特殊保险金

被保险人在本合同第六、第七个保单年度生效日生存,按年度保费乘以相应保险金支付比例给予特殊保险金。支付期为单笔支付,支付比例为10%; 支付3年,支付比例为30%;支付5年,支付比例为50%;支付10年以上的,支付比例为100%。

2、生存保险金

被保险人自合同第八个保单年度起,每年返还基本保额的30%,直至被保险人达到养老金领取年龄。

3、养老保险金

被保险人到达养老金领取年龄,年满105岁,每年缴纳养老金,其中首次缴纳养老金为上一年生存金保额的105%,第二次及以后每年缴纳养老金为上一年养老金保额的105%。

4、养老金保障领取期

养老金有保障支付期,从养老金领取年龄开始,保证支付到被保险人年满99岁。

5、死亡保险金

养老保险金首次领取前:死亡时支付的保险费总额与被保险人死亡后日本合同现金价值较大的;养老保险金首次领取后:零。

6、投保人意外死亡豁免保险费

被保险人因事故和意外伤害在180天内死亡,免除死亡后的各期保险费。

7、投保人意外高残免保险费

被保险人因事故和意外伤害在180天内高度残疾,免除高度残疾后的保险费。如果不符合高残疾人的定义,请通知保险公司,然后继续支付剩余的保费。

8、保单红利

年度分红,分红不保证。

保险公司不保险的内容是指免除责任,具体如下:

被保险人因下列情形之一死亡的,不承担保险责任。被保险人因下列第(2)至第(7)项死亡或者高残疾的,被保险人故意杀害或者伤害被保险人死亡或者高残疾的,不承担被保险人意外死亡和保险费的责任,本合同继续有效。

1、被保险人故意杀害、伤害被保险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