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6日,北京天玛智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天玛智控”)回复上交所科创板首轮问询,内容涉及同业竞争、主要客户、研发费用、股权纠纷等23个问题。
据悉,6月22日天玛智控申请科创板上市获受理,拟公开发行股票不超过7300万股,募集资金20亿元,将用于控制系统研发项目、控制装备智能工厂建设项目、数字液压阀及系统研发与产业化项目等。
天玛智控原为天地科技子公司,此轮上市系天地科技分拆子公司上市。招股书显示,天玛智控主要从事煤矿无人化智能开采控制技术和装备的研发、生产、销售和服务,注册资本3.6亿元。
近年来,天玛智控营收和净利逐年增长。2019-2021年,天玛智控实现的营业收入分别为9.76亿元、11.63亿元、15.53亿元;实现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分别为2.08亿元、3.01亿元、3.71亿元。
来源:天玛智控招股书
天玛智控近年来热衷于分红,2019年至2021年现金分红金额分别为6000万元、6750万元及2.7亿元,三年累计分红达3.98亿元,其中2021年分红金额为该年归母净利润的72.97%。
值得注意的是,天玛智控前身天玛有限由天地科技、德国玛珂和刘建华在2001年7月共同出资设立。
2010年4月,德国玛珂以1元/每1元注册资本的价格将其持有的天玛有限17%、8%股权分别转让给天地科技和张良,未对交易标的进行评估。
围绕上述股权转让相关事宜,德国玛珂曾分别于2012年4月、2013年9月、2017年5月、2021年7月提出过仲裁或诉讼申请。
对此,监管部门在问询函中要求天玛智控说明德国玛珂是否存在取回天玛智控25%股权的途径与可能性,其股权权属是否清晰、稳定,是否影响本次发行上市。
据招股书,仲裁委员会已经作出生效仲裁裁决,确认天地科技、张良已取得天玛有限25%股权,无需向德国玛珂返还该等股权。
天玛智控表示,仲裁委员会于2013年3月27日以[2013]中国贸仲京裁字第0227号《裁决书》确认了天玛智控25%股权的权属,德国玛珂后续于2013年9月、2017年5月、2021年7月提出仲裁申请及诉讼请求,均不涉及25%股权权属归属的争议;同时,在[2013]中国贸仲京裁字第0227号仲裁裁决作出后提出的相关仲裁、诉讼也被仲裁委员会以“一事不再理”原则、法院以不享有管辖权驳回。
天玛智控称,德国玛珂后续无法再通过司法途径重新取回25%股权,其股权权属清晰、稳定,德国玛珂与现有股东间历史上的仲裁及诉讼纠纷不影响本次发行。
来源:金融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