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公积金不能随时提取,只有只有满足下列条件要求才能进行提取:
一、符合提取情况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房;
2、无房户支付超过家庭收入规定比例的租金;
3、偿还住房贷款本息;
4、家庭经济困难,享受最低生活保障或因重大疾病/事故致贫;
5、外地/离开本市,与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6、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
7、户口迁出本市;
8、出境定居;
9、退休、退休;
死亡或被宣告死亡。
二、不超过提取金额和次数限制
1、购房
1)贷款买房提取住房公积金:每月可提取一次,累计提取总额不得超过购房总支出。
2)一次性付款购房提取住房公积金,职工及其配偶每季度全额提取一次,每年最多提取四次。
2、建造、翻建、大修自住房
允许一次性提取住房公积金,提取总额不得超过实际支出。
3、租房
职工及其配偶每年可全额提取住房公积金,年提取总额不得高于年租金总额。
4、偿还房贷
1)月冲:每月可从住房公积金账户提取抵押贷款当月应付金额对应的金额,以偿还当月应付本息。
2)年冲:每年可一次性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冲抵还本金。
5、补贴家用,治疗重大疾病
支持全额提取。
符合上述条件要求的职工可以按照以下流程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第一步,提出申请,提交材料
准备好个人身份证、公积金存款证明、提取用途证明文件等材料,到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或授权银行网点申请住房公积金提取手续,在柜台领取申请表填写,确认信息正确后提交表格和所携带的材料。
注意不同的提取用途,准备不同的证明文件:
1、购房
1)购买新建商品房:房屋所有权证或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购房合同和付款凭证。
2)购买二手房: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购房协议、房屋所有权证、契税完税凭证。
2、自住住房造自住住房:规划部门建房、改造批准文件及付款凭证。
3、大修自住房:房屋安全鉴定证、房屋所有权证、工程预决算及付款凭证。
4、偿还房贷:购房合同、贷款合同、银行出具的还款证明。
5、租房:房屋租赁合同、租金支付记录、家庭收入证明。
6、终止与单位的劳动关系,终止劳动合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劳动能力鉴定证明、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证明或者失业证明。
7、享受最低生活保障:提供民政部门出具的最低生活保障证明。
8、户口迁出本市:户口迁移证明。
9、出境定居:户籍注销证明或出境定居证明。
10、退休、退休:本人离退休证明或劳动人事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
11、死亡或被宣告死亡:法定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应当提供缴存人死亡证明或者被宣告死亡证明、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身份证、继承权或者受遗赠权证明、公证书。
第二步,审计
管理中心接受申请后,将开始审核申请材料,然后决定是否提取,并出具提取通知书,通知客户签字确认提取资金额。
第三步,贷款
管理中心将资金转入客户名下的银行卡(一般在三个工作日内,客户可在第四个工作日前往银行网点柜台或银行卡ATM在机器上查询资金是否到达,然后凭《提取申请书》到银行办理支付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