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中小学生全国性竞赛活动不作为招生入学依据
教育部日前公布了2022—2025学年面向中小学生的全国性竞赛活动名单,共有44项竞赛进入名单。其中,教育部特意明确,不得举办面向学龄前儿童的竞赛,原则上不举办面向义务教育阶段的学科类竞赛,对高中阶段的学科类竞赛严格控制数量。竞赛以及竞赛产生的结果不作为中小学招生入学的依据。
教育部表示,注重竞赛质量,优先遴选主办单位资质过硬、科目设置合理、章程制度规范、活动经验丰富、组织筹办严密的竞赛项目,宁缺毋滥,严把竞赛的质量关。不断优化结构,通过竞赛体现德智体美劳“五育并举”要求,既有培育自然科学素养、人文综合素养、艺术体育类等传统竞赛,又新增了一批与芯片技术、卫星导航、人工智能等高精尖科学技术有关的竞赛,着眼服务解决“卡脖子”问题。同时,新增了劳动技能、文化遗产等综合素质类型竞赛,进一步优化了竞赛结构。
面向中小学生的竞赛是以立德树人为目的,旨在挖掘学生特长爱好、激发学生学习兴趣的公益性教育活动,不应与招生入学存在任何关联。相关管理办法明确规定,竞赛以及竞赛产生的结果不作为中小学招生入学的依据。
实际上,教育部曾多次要求各地严格落实义务教育(幼升小、小升初)免试就近入学政策,不得将任何竞赛奖项作为升学依据;严格落实《教育部关于进一步推进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严禁将各类竞赛获奖情况作为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中考)加分依据。
早在2015年、2019年,教育部会同有关部门按照“促进公平、规范管理、科学精准”的原则,先后开展了两轮清理和规范高考加分工作,已明确取消体育特长生、中学生奥林匹克竞赛、科技类竞赛、省级优秀学生、思想品德有突出事迹五类全国性高考加分项目。按照这一精神,这次审批通过的竞赛均不得作为高考加分项目。
据悉,《名单》内的竞赛举办时间原则上为2022年9月至2025年8月,在此期间每学年举办不得超过1次,累计不超过3次。关于公益要求,竞赛应坚持公益性,不得以营利为目的。不得向学生、学校收取成本费、工本费、活动费、报名费、食宿费、参赛材料费、器材费和其他各种名目的费用,做到“零收费”。不得指定参与竞赛活动时的交通、酒店、餐厅等配套服务。不得通过面向参赛学生组织与竞赛关联的培训、游学、冬令营、夏令营等方式,变相收取费用。不得推销或变相推销资料、书籍、辅助工具、器材、材料等商品。不得面向参赛的学生、家长或老师开展培训。不得借竞赛之名开展等级考试违规收取费用。赞助单位不得借赞助竞赛活动进行相关营销、促销活动。
此外,不得以任何方式向学生或组织学生参赛的学校转嫁竞赛活动成本。关于组织要求,竞赛各项工作由主办方及承办单位直接负责实施,不得进行委托、授权;必须建立专家选聘、命题阅卷、结果公开、异议申诉等各项办赛机制,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学术不端、有失公允的情况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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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2025学年面向中小学生的全国性竞赛活动名单
成都日报锦观新闻 记者 赵子君 责任编辑 何齐铁 实习编辑 卢娅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