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界10月11日消息,昨日,重庆证监局向重庆三圣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ST三圣”)股东邓涵尹下达《关于对邓涵尹采取出具警示函行政监管措施的决定》。
重庆证监局在日常监管中发现以下违规行为:
2022年7月20日,ST三圣发布《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的预披露公告》(以下简称《减持公告》),公告称,邓涵尹拟采取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拟减持股份比例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3%。
2022年8月30日,ST三圣发布《关于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实施进展的公告》,公告称披露道,邓涵尹于2022年8月29日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减持552,000股公司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0.1278%,减持金额3,163,140元。邓涵尹本次减持前持有ST三圣股票22,065,816股,占总股本的5.11%;本次减持后持有ST三圣股票21,513,816股,占总股本的4.98%。
也就是说,邓涵尹在持股比例下降至5%时,未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停止卖出公司股份。
上述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66号,以下简称《收购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根据《收购管理办法》第七十五条规定,重庆证监局决定对邓涵尹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公开信息显示,今年7月26日-9月23日,邓涵尹在三个月内连续9次减持ST三圣股份,减持交易价格从6.487元到4.619元不等,累计套现至少75433217.7元。
2022年中报显示,截至6月30日,邓涵尹持股数量3122.38万股,持股比例为7.23%,为公司第二大股东。目前,邓涵尹持有公司股份1833.7716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24%。
来源:金融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