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医疗保险的赔偿范围是合理必要的医疗费用,基本医疗保险的报销范围是医疗保险中的医疗费用,具体如下:
1.商业医疗保险:赔偿范围包括被保险人因疾病或事故发生的合理必要的医疗费用,如注册费、检查费、实验室费、手术费、诊疗费、住院费、药品费等,但不同商业医疗保险的具体报销范围仍不同,如:
(1)数百万医疗保险可以报销合理必要的住院费用、门诊手术费用、特殊门诊医疗费用、住院前后门急诊医疗费用,包括自费药品。
(2)意外医疗保险可以报销被保险人因意外发生的合理必要的医疗费用,有些意外医疗不报销自费药品。
(3)门诊、急诊医疗保险可报销门诊、急诊医疗费用;
(4)住院津贴医疗保险是被保险人因疾病或意外住院后每天支付一定的津贴,并有最高支付天数的限制。
2.基本医疗保险:可报销的主要范围包括被保险人在指定医疗机构的政策内的住院费用;普通门诊医疗费用(包括特殊疾病门诊医疗费用、普通学生、未成年人、大学生);以及生育相关医疗费用,因为生育保险已合并为基本医疗保险。此外,如果是城镇职工医疗保险,个人账户中的钱也可以直接用于支付自费医疗费用,在指定药店购买药品。
医疗保险能报销多少:
1.商业医疗保险:一般来说,剩余的医疗费用可以在扣除基本医疗保险和其他医疗保险报销的医疗费用和免赔额后报销。其中,小额医疗保险免赔额一般在100-500左右,保险金额一般在1-6万;百万医疗保险免赔额一般为1万,保险金额一般为100万。此外,不同医疗保险的报销比例也不同,但通常可以在社会保障中报销100%。如果作为社会保障参与保险,但不作为社会保障结算,报销比例会降低,但一般可报销65%-90%左右;
2.基本医疗保险:不同地区政策不同,具体报销金额以当地政策为准,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和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报销比例、起始支付线和限额也不同,以长沙城镇职工医疗保险报销住院医疗费用为例:
(1)起付线为:职工医疗保险一、二、三类定点医疗机构首次住院,起付线为900、600、300 ,自然年度起付线累计限额为900。被保险人在结算年度内多次住院的,起付标准可逐一降低。第二次住院按规定住院起付标准的50%计算,第三次及以上住院按规定住院起付标准的30%计算;
(2)报销比例:起付线以上、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统筹基金限额以下的,由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和个人共同承担。其中,个人负担按下列分段与自负比例计算:1万以下个人自负比例按1、2、3类收费标准分别为12%、9%、5%;1万以上至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限额以下的个人自负比例按1、2、3类收费标准分别为8%、5%、4%;退休人员按上述自负比例的60%负担。此外,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限额以上,重病医疗互助基金限额以下个人自负比例为6%,退休人员为4.8%;
(3)限额:45万元。其中,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统筹基金20万元;重病医疗互助基金25万元,支付段超过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限额至4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