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营造全社会共同关注、共同维护医疗保障基金安全的良好氛围,苏州市医疗保障局于2019年在省内率先向社会公开聘请首批医保基金社会监督员。至今年,首批医保基金社会监督员三年任期已满,市医保局根据程序续聘和增补确定了新一届社会监督员。近日,苏州市医保局召开新一届医保基金社会监督员聘任暨培训会议,市医保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徐军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上,医保基金社会监督员代表朱晨晨做了表态发言。朱晨晨回顾了自己过去三年参与医保监督培训、参加国家飞检等医保社会监督工作,肯定了三年来苏州医保基金社会监督方面所做的努力,对新形势下医保社会监督工作提出了自己的建议,表示将与其他社会监督员一道,为苏州医保基金社会监管做出新的更大贡献。会议公布了新一届44名医疗保障基金社会监督员名单,市医保局向各位新一届社会监督员颁发聘书并合影留念。
会议指出
医保基金社会监督员是医保基金监督的有力补充,是构建医保基金全方位监管格局的必然要求,是实现政府监管与社会监督良性互动的创新措施。苏州市医保基金社会监督员的聘请工作得到了市人大、市政协、市社会保险监督委员会等各部门的大力支持,新一届监督员中市人大代表、市政协委员有11人。让社会力量参与医保基金监督是优化政府职能的客观需要,是适应医保基金监管形势发展的现实需要,监督员的遴选在突出代表性的同时也体现专业性,范围覆盖各行各业各年龄层级。医保基金社会监督员主要承担监督医保经办机构管理医保基金情况,监督定点医药机构及公民使用医保基金、执行医保政策情况,举报欺诈骗取医保基金行为,宣传医疗保障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文件,收集和反映社会对医疗保障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等方面的职责。
会议强调
各位监督员要深刻理解自身使命和职责,在平时的生活中、日常的工作中做好医保基金社会监督工作,通过各渠道向周围的同事亲友宣传医保各项政策规定,积极巡查并举报欺诈骗取医保基金行为,对医保部门各项政策规定提出有益意见建议,共同助力医疗保障事业高质量发展。
会议最后,市医保局、市医保中心开展了《苏州市医疗保障基金监管情况介绍》、《违约责任及稽查案例分析》、《苏州市医保待遇介绍》等三场专题培训。市税务局代表、市社会保险监督委员会委员共同出席会议。
苏州市医疗保障局聘请蔡荣蓉等45人为新一届苏州市医疗保障基金社会监督员。名单如下:
蔡荣蓉(女)、柴志娟(女)、陈敏(女)、陈一、陈玉华(女)、承益群(女)、戴捷(女)、冯迎玲(女)、高春燕、葛琴(女)、谷孝东、顾建文、顾云蕾(女)、管井兰(女)、韩长增、何春燕(女)、侯爱敏(女)、胡辰乾、胡慧琴(女)、恽璐霞(女)、蒋玲(女)、兰宝华、李俊锋、李良智、李艳华(女)、陆利杰(女)、彭明慧(女)、钱刚、钱琦、施晨蕾(女)、时刚、苏雪萍(女)、孙伟东、田利(女)、王秦益、王贤(女)、闻彩芬(女)、张杰、张倩(女)、张忠锋、周琳(女)、朱晨晨(女)、朱成波、朱克军、朱怡青(女)(来源:苏州医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