糖尿病属于大病保险的赔偿范围,但只有符合理赔条件的糖尿病才能赔偿。例如,严重的I型糖尿病,以及冠心病、心肌梗死、失明、截肢、终末期肾病等并发症,符合严重疾病的索赔条件,一般可以根据严重疾病进行索赔;如因糖尿病轻度中风、单侧肾切除术、轻度视力损害等轻度疾病,大多数严重疾病保险产品可根据轻度疾病进行索赔;如因糖尿病并发症引起的单足截肢、糖尿病肾病等,严重疾病保险通常可根据中度疾病进行索赔。但普通糖尿病不在大病保险的赔偿范围内。
举例说明:
严重I型糖尿病、糖尿病视网膜晚期增生性病变、糖尿病并发症引起的单足切除属于严重疾病保险赔偿范围,而普通糖尿病不属于严重疾病保险赔偿范围,如果需要使用严重疾病保险索赔糖尿病相关疾病,也需要满足索赔条件,以严重疾病保险为例:
1.严重I型糖尿病:符合下列两个以上条件的,可按重病理赔:
(1)增生性视网膜病变;
(2)必须植入心脏起搏器治疗心脏病;
(3)在保险公司指定或者认可的医疗机构,已经进行了足踝或者以上单脚切除手术。
2.糖尿病视网膜晚期增生性病变,符合下列条件,可按轻症理赔:
(1)被保险人在确诊糖尿病视网膜病变时患有糖尿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