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实益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9月30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为提高公司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及业务发展的情况下,为进一步拓宽资金投资渠道,增加投资收益,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自有闲置资金不超过人民币100,000万元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资金可在上述额度内滚动使用。在额度范围内授权公司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具体投资活动由公司及全资子公司财务负责人组织实施。上述事项公司已于2021年12月3日召开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于2021年10月8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使用部分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现将公司近期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不影响公司及公司子公司正常经营和业务发展为先决条件,不仅能有效盘活流动资金,也有利于提高公司及子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在获得一定收益的同时,更对公司及子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产生积极的影响。
三、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1、投资风险
(1) 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因此风险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3)投资产品的赎回、出售及投资收益的实现受到相应产品价格因素影响,需遵守相应交易结算规则及协议约定,相比于货币资金存在着一定的流动性风险。
(4)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风险等。
2、针对投资风险,拟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如下:
(1)在风险投资实施前,公司根据项目或产品的特点,组织专人对拟投资标的进行包括但不限于市场前景、项目或产品合规性、风险因素、公司能否获取与项目成功要素相应的关键能力、公司是否能筹集投资所需的资金、经济效益或预期收益等方面进行评估,认为具备可行性的,编制项目建议书、投资建议书或可行性研究报告。
对于委托理财业务,公司选择资信状况良好、财务状况良好、无不良诚信记录及盈利能力强的合格专业理财机构作为受托方,并与受托方签订书面合同,明确委托理财的金额、期间、投资品种、双方的权利义务及法律责任等,必要时要求其提供担保。
(2)公司已制定《现金管理制度》,对投资理财的原则、范围、权限、内部审批流程、责任部门及责任人等方面作出了规定,防范投资风险。
(3)公司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现金管理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4)公司审计部门负责对现金管理业务的审计与监督,每个会计年度末应对所有现金管理项目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的预计现金管理类产品可能发生的收益和损失,并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告。
(5)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的情况,将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四、公告日前十二个月内使用自有闲置资金开展现金管理业务情况
截至2022年10月27日,公司及子公司累计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未到期余额为人民币63,561万元,未超过股东大会对公司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授权额度。
五、备查文件
银行回单。
特此公告。
深圳市实益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10月28日
证券代码:002137 证券简称:实益达 公告编号:2022-063
深圳市实益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
深圳市实益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证券简称:实益达,证券代码:002137)连续2个交易日(2022年10月26日和2022年10月27日)收盘价格跌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等有关规定,公司股票交易属于异常波动的情形。
二、对重要问题的关注、核实情况说明
针对公司股票异常波动,公司对相关事项进行了核查,并问询了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1、公司前期所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 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 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3、公司已披露的经营情况、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4、经核查,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股票异常波动期间未买卖公司股票。
5、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本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三、关于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本公司认为必要的风险提示
1、公司经过自查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公司董事会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披露均以上述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公司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理性投资。
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特此公告。
深圳市实益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0月28日
本版导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