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大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
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前,河南仕佳光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安阳惠通高创新材料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安阳惠通”)持有公司股份8,908,54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94%;北京惠通巨龙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惠通巨龙”)持有公司股份10,685,10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33%;北京惠通创盈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惠通创盈”)持有公司股份3,722,54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81%;公司股东、董事丁建华先生持有公司股份807,03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18%。上述股东为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24,123,23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26%。
上述股份来源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取得的股份,且已于2021年8月12日起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
● 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情况
2022年3月19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2-012)。因经营发展需要,安阳惠通、惠通巨龙及惠通创盈计划以集中竞价、大宗交易、协议转让或其他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可的合法方式进行减持,预计减持股份数不超过23,316,19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08%。
公司于近日收到股东安阳惠通、惠通巨龙、惠通创盈及丁建华先生出具的《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期限届满的告知函》。本次减持计划期限已届满,安阳惠通、惠通巨龙及惠通创盈在上述减持计划期间共计减持6,966,92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52%。本次减持完成后,安阳惠通、惠通巨龙、惠通创盈及丁建华先生持有公司股份的比例由减持计划前的5.26%降为3.74%。
一、减持主体减持前基本情况
上述减持主体存在一致行动人:
二、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
(一)大股东因以下事项披露减持计划实施结果:
减持计划实施完毕
(二)本次实际减持情况与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减持时间区间届满,是否未实施减持 □未实施 √已实施
(四)实际减持是否未达到减持计划最低减持数量(比例) □未达到 √已达到
(五)是否提前终止减持计划 □是 √否
特此公告。
河南仕佳光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0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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