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浙江运达风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运达股份”、“发行人”或“公司”)向原股东配售股份(以下简称“配股”)方案经公司2021年11月30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2021年12月17日召开的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2022年3月29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配股申请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创业板上市委员会2022年第38次审议会议审核,会议审议结果为符合发行条件、上市条件和信息披露要求;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22〕2019号文同意注册。
2、本次配股以本次发行股权登记日2022年11月9日(R日)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的发行人总股本542,256,273股为基数,按照每10股配售3股的比例向全体A股股东配售,可配售股份总数为162,676,881股。本次配股对无限售条件股股东及有限售条件股股东全部采取网上定价发行方式,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主承销商”或 “财通证券”)负责组织实施,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
3、公司为内地与香港股市互联互通标的公司,需通过内地与香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安排向香港投资者配股。内地与香港对于零碎股份的处理方式可能存在差异,特提请投资者注意。配售股份不足1股的,按照《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证券发行人业务指南》的有关规定处理,配股过程中产生不足1份的零碎配股权证,按数量大小排序,数量小的循环进位给数量大的股东,以达到最小记账单位1份;香港投资者通过内地与香港互联互通持有发行人股份并参与本次配股的,对配售股份不足1股的部分,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将根据中央结算系统有关规则的规定将该等零碎股份的数额调整至整数单位。
4、本次配股价格为9.22元/股,配股代码为“380772”,配股简称为“运达A1配”。
5、本次配股向截至股权登记日2022年11月9日(R日)深交所收市后,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配售。
公司控股股东浙江省机电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机电集团”)已出具承诺,以现金方式全额认购可配股份,拟认购可配股份数量为6,480万股,资金来源合法合规。
6、本次发行结果将于2022年11月18日(R+7日)在《证券时报》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公告。
7、如本次配股发行失败,根据股东股票托管营业部的规定,如存在冻结资金利息,将按配股缴款额并加算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息(如有)扣除利息所得税(如有)后返还已经认购的股东。
8、本次配股缴款及网上清算期间,即2022年11月10日(R+1日)至2022年11月17日(R+6日),运达股份A股股票停止交易。
9、本公告仅就运达股份本次配股的有关事宜向全体A股股东进行说明,不构成针对本次配股的任何投资建议。股东在做出认购配股决定之前,请详细阅读于2022年11月7日(R-2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配股说明书全文及其他相关资料。
有关本次发行的其他事宜,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视需要在上述媒体上及时公告,敬请投资者留意。
释义
除非另有说明,下列简称在本公告中具有如下含义:
一、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一)配股发行股票类型:人民币普通股(A股)。
(二)每股面值:1.00元。
(三)配股基数、比例和数量
本次配股以股权登记日2022年11月9日(R日)收市后发行人总股本542,256,273股为配股基数,按每10股配售3股的比例向全体股东配售,共计可配售股份数量为162,676,881股。
发行人为内地与香港股市互联互通标的公司,需通过内地与香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安排向香港投资者配股。内地与香港对于零碎股份的处理方式可能存在差异,特提请投资者注意。配售股份不足1股的,按照《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证券发行人业务指南》的有关规定处理,配股过程中产生不足1份的零碎配股权证,按数量大小排序,数量小的循环进位给数量大的股东,以达到最小记账单位1份;香港投资者通过内地与香港互联互通持有发行人股份并参与本次配股的,对配售股份不足1股的部分,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将根据中央结算系统有关规则的规定将该等零碎股份的数额调整至整数单位。
(四)配股募集资金的规模和用途
本次配股募集资金总额预计为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将全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扩大公司的业务规模,优化业务结构和资产负债结构,从而全面提升公司的市场竞争力和抗风险能力。
(五)配股价格
本次配股价格为9.22元/股,配股代码为“380772”,配股简称为“运达A1配”。
(六)发行对象
本次配股的发行对象为本次配股股权登记日2022年11月9日(R日)当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
公司控股股东机电集团已出具承诺,以现金方式全额认购可配股份,拟认购可配股份数量为6,480万股,资金来源合法合规。
(七)发行方式
本次发行采用向原股东配售股份(配股)的方式进行。本次配股对无限售条件股股东及有限售条件股股东全部采取网上定价发行方式,网上发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
(八)承销方式
本次配股采用由主承销商代销的方式发行。
(九)本次配股主要日期和停牌安排
本次配股发行期间的主要日期与停牌安排如下:
注:以上日期均为交易日,如遇重大突发事件影响发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与发行人将及时公告,修改相关发行日期。
二、本次配股的认购方法
(一)配股缴款时间
2022年11月10日(R+1日)起至2022年11月16日(R+5日)的深交所正常交易时间,逾期未缴款者视为自动放弃配股认购权。
(二)配股缴款方法
股东于缴款期内可通过网上委托、电话委托、营业部现场委托等方式,在股票托管券商处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办理配股缴款手续。配股代码为“380772”,配股简称为“运达A1 配”,配股价格为9.22元/股。配股数量的限额为截至股权登记日持股数乘以配股比例(0.30)。
发行人为内地与香港股市互联互通标的公司,需通过内地与香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安排向香港投资者配股。内地与香港对于零碎股份的处理方式可能存在差异,特提请投资者注意。配售股份不足1股的,按照《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证券发行人业务指南》的有关规定处理,配股过程中产生不足1份的零碎配股权证,按数量大小排序,数量小的循环进位给数量大的股东,以达到最小记账单位1份,请投资者仔细查看“运达A1 配”可配证券余额。香港投资者通过内地与香港互联互通持有发行人股份并参与本次配股的,对配售股份不足1股的部分,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将根据中央结算系统有关规则的规定将该等零碎股份的数额调整至整数单位。
在配股缴款期内,股东可多次申报,但申报的配股总数不得超过该股东可配股票数量限额。原股东所持股份托管在两个或两个以上营业部的,分别到相应营业部认购。
(三)配股缴款地点
股东于缴款期内凭本人身份证(或营业执照)、股东账户卡和资金账户卡在股票托管券商处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办理配股缴款手续,也可于缴款期内通过网上委托、电话委托等方式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办理配股缴款手续。投资者所持股份如托管在两个或两个以上营业部,分别到相应的营业部认购。
三、发行结果处理
(一)公告发行结果
发行人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于2022年11月18日(R+7日)在《证券时报》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浙江运达风电股份有限公司向原股东配售股份并在创业板上市配股发行结果公告》公告发行结果,内容包括全体股东认购情况、控股股东履行承诺情况、股东认购股票的数量占可配股数的比例、本次配股最终结果以及如发行失败的退款处理等。
(二)发行结果公告后的交易安排
如本次配股成功,则运达股份股票将于2022年11月18日(R+7日)进行除权交易;如控股股东不履行认配股份的承诺,或者代销期限届满,原股东认购股票的数量未达到拟配股数量的70%,本次发行失败,则运达股份股票于2022年11月18日(R+7日)恢复交易。
(三)发行失败的退款处理
如本次配股失败,根据股东股票托管营业部的规定,如存在冻结资金利息,将按配股缴款额并加算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息(如有)扣除利息所得税(如有)后返还已经认购的股东,退款中涉及的重要内容如下:
1、退款时间:2022年11月18日(R+7日)。
2、退款额:每个股东配股缴款额加算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息(如有),扣除利息所得税(如有)。
3、计息方式:按银行活期存款利率计息,计息时四舍五入,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4、计息起止日:股东配股缴款次日起至退款日前一日,即2022年11月17日(R+6日)。
5、利息部分代扣代缴利息所得税(如有)。
具体退款程序如下:
2022年11月17日(R+6日),结算公司将冻结在配股对象所在营业部席位资金账户上的配股资金予以解冻,并加算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息(如有)扣除利息所得税(如有)后返还各结算参与人。
2022年11月18日(R+7日),配股对象所在营业部按配股缴款额并加算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息(扣除利息税)退还至配股对象资金账户。
四、发行费用
本次发行不向股东收取佣金、过户费和印花税、发行手续费等费用。
五、网上路演安排
为了便于投资者了解公司的基本情况和本次发行的有关安排,公司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于2022年11月8日(R-1日)15:00-17:00就本次发行在全景网(https://www.p5w.net)进行网上路演。
六、本次发行成功获配股份的上市交易
本次发行成功获配股份的上市日期将在本次配股结束后刊登的《浙江运达风电股份有限公司向原股东配售股份并在创业板上市配股股份变动及获配股票上市公告书》中公告。
以上安排如有任何调整,以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的公告为准。
七、发行人及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一)发行人:浙江运达风电股份有限公司
(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人:浙江运达风电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11月7日
本版导读